間接發行

間接發行

 

正文
  證券發行主體由證券發行中介機構代理出售證券、募集資金的一種方法。發行主體不用自己辦理發行事務,但需向中介機構支付一定的手續費
  間接發行方式有:①證券代銷。即證券發行主體委托發行中介機構發行證券,由發行中介機構代表發行主體辦理發行業務。若證券應募額達不到預定發行額時,中介機構不負承購剩余額的責任。②證券包銷。即發行主體委托發行中介機構發行證券,並與發行中介機構籤訂包銷合同證券應募達不到預定發行額時,由發行中介機構對不足部分予以承購。③證券承銷。即在特定的發行條件下,證券發行總額全部由發行中介機構一次性承購,發行中介機構將承購的證券再分別向投資者出售。出售時的證券價格通常高於承銷時的價格,其差額即爲發行中介機構的效益。
  間接發行方法現已被世界各國廣泛採用,其優點是,利用證券發行中介機構衆多的金融網點和客戶,以及熟練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良好的信譽,可以迅速募集到大量資金,保證證券發行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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