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盈余

保留盈余

保留盈余(earnings retained)也稱留用利潤、留存收益、留存收益、留存盈余。是指公司歷年累積之純益,未以現金或其它資產方式分配股東、轉爲資本資本公積者;或歷年累積虧損未經以資本公積彌補者。保留盈余是連結損益表與資產負債表之股東權益的一個科目。保留盈余是把公司的一部分盈利留在企業作爲再投資之用,所以股利政策也屬於企業長期融資战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計算方法
保留盈余

保留盈余=利潤+(或淨虧損減)期初保留盈利-向股東派發股息

保留盈余其主要的增減變動因素如下表所示:

保留盈余

1.本期淨損

2.前期損益調整(錯誤更正)及若幹會計原則變動之追溯調整

3.現金負債股利

4.股票股利

5.財產股利

6.一些庫藏股交易

1.本期淨利

2.前期損益調整(錯誤更正)及若幹會計原則變動之追溯調整

3.公司重整(準改組)之調整

用途

保留盈余的用途有三種類:

擴充營運規模

回購股票

股利與保留盈余
保留盈余

一、股利的意義與政策

所謂股利,乃是股息紅利之簡稱。公司配股利時,並非“以保留盈余分配”,而是以現金其他資產分配。保留盈余只是一種抽象的“股東權益”而已。但是因爲資產分配,而使屬於股東權益之保留盈余減少。

公司正考慮宣告股利,則必須先考量:

(1)就公司而言,發放股利是否合乎法律規定?

5. 股票股利

a. 股票股利乃是以本公司股票作爲股利分配股東,一方面減少保留盈余或資本公積,一方面增加股本,稱爲“無償配股”,或“盈余轉增資”。

b. 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時,其資產並未減少,股東權益亦無變動,僅將保留盈余或資本公積轉爲股本而已。

c. 小額股票股利美國會計程序委員會規定股票股利流通在外股份之20%或25%以下者,爲小額股票股利,應按股票市價將保留盈余轉爲股本資本公積。

d. 大額股票股利:當股票股利流通在外股份之20%或25%以上者,爲大額股票股利,應按面值將保留盈余轉爲股本

6. 股票分割(Stock Split)

a.公司股票價格若過高,對於交易會發生不便,因爲購买少數之股份,即需巨額之資金,限制了股票流通性。因此當每股市價過高時,公司往往將股票加以分割,降低面值,增加股數,以降低每股之市價

b.股票分割時僅變動每股之面值及全部之股數,對於股本總額及其他之股東權益無影響,故會計上不必做任何分錄,僅須將面值及股數更改即可。

c.股票分割與股票股利之比較

股東權益總額:股票股利不變,股票分割不變

流通在外股數:股票股利增加,股票分割增加

股本總額;股票股利增加,股票分割不變

每股面值股票股利不變,股票分割降低

保留盈余:股票股利減少,股票分割不變

會計處理,應作正式分錄,僅作備忘記錄

目的:盈余資本化,增加股票流通

7. 股利分配優先權之影響

各種不同假設

(1)特別股爲非累積,非參加。

(2)特別股爲累積,非參加。(積欠一年)

(3)特別股爲累積,參加至7%(無積欠股利

(4)特別股爲累積,全部參加(無積欠股利

  • 指撥
    保留盈余
    保留盈余之指撥,是指因法律規定或特殊目的或原因,將保留盈余加以限制或凍結,使公司不能以資產配股利而導致保留盈余減少。保留盈余指撥之原因,大約有下列幾種:
  • 1.法令限制
  • 中國公司法第237條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余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爲法定盈余公積,但法定盈余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 2.契約規定
  • 公司發行公司債時,爲求對債權人有所保障,其發行條款可能規定,公司每年應提撥償債基金,並限制盈余之分配,在公司債償還以前,不得分配股利,此即償債基金準備。
  • 3.存在預期或可能之損失
  • 公司亦可能針對法律訴訟、不利之契約義務及其他或有事項之估計損失而指撥保留盈余。
  • 4.保障營運資金的狀況
  • 建立“營運資金準備”或“廠房擴建準備”等。
  • 凍結或限制之原因消滅,即可解除限制,仍得再憑以發放股利
  • 自保準備若是使用分期估列費用的方式如:
  • 自保費用
  • 自保準備
  • FASB禁止提列此種損失準備,亦不必揭露此種風險
  • 公司重整
    保留盈余
    公司重整亦稱假改組,是因財務困難、已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時,不透過解散或破產清算之程序,而將資產、營業及資本結構加以調整,以便重新經營之一種法定程序。
  • 會計處理:
  • 資產帳面價值有高估情形者,降低至公平市價並衝抵保留盈余或轉入累積虧損。(市價高於帳面值則不調整
  • 累積虧損應全數衝抵資本公積,使重整後累積虧損之余額爲零。
  • 資本公積不足時,應衝抵股本銷除股份或降低每股面值
  • 重整前之資產損失於重整後發現者,不列當期損失或借記保留盈余而應衝抵資本公積,但重整後所發生之損失列爲當期損失不得衝抵資本公積
  • 重整後資產負債表中之保留盈余,應注明是自重整日以後所累積者,在重整日之余額應爲零。  
銀行的保留盈余

銀行利潤在未分配前被稱爲保留盈余。保留盈余是商業銀行增加自有資本的主要渠道,每年利潤分配前,銀行都要按會計要求首先計提一定的盈余公積金,作爲對銀行資本金的補充。

參考資料

[1] MBA智庫百科 http://wiki.mbalib.com/w/index.php?title=Retained_Surplus&variant=zh-cn

[2] 金庫網 http://baike.jinku.com/doc.php?action=view&docid=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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