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other rece

其他應收款
ivables) 其他應收款企業應收款項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應收票據應收账款預付账款以外的各種應收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通常包括付款,是指企業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各種應收、付款項。
其他應收、付款的內容

其他應收、付款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4.備用金(向企業職能科室、車間等撥出的備用金);
5.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6.預付账款轉入;
7.其他各種應收、付款項。

備用金是企業預付給職工和企業內部有關單位作差旅費、零星採購、零星开支等用途的款項。定額預付制是備用金管理的一種常見形式,主要適用於經常使用備用金的單位和個人。在定額預付制下,報銷時由財會部門對各項原始憑證進行審核,根據核定的報銷數付給現金,補足備用金定額。除收回備用金或備用金定額變動外,账面上的備用金將經常保持核定的備用金定額是定額預付制的主要核算特點。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

一、账戶設置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账戶用於核算企業應收票據應收账款預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付款項。在“其他應收款账戶下,應按其他應收款項目分類,並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账
  
二、其他應收款會計處理實例
[例]達森公司對備用金採取定額預付制。本月份發生如下業務:
(1)5日,設立管理部門定額備用金,由李紅負責管理管理部門的定額備用金核定定額爲300元,財務科开出現金支票。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李紅)300
 貸:銀行存款300
(2)16日,李紅交來普通發票120元,報銷管理部門購买辦公用品的支出財務科以現金補足該定額備用金。
借:管理費用120
 貸:現金120
(3)22日,經批準減少管理部門定額備用金的核定定額100元,李紅將100元交回財務科。
借:現金100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李紅)100
(4)30日,由於機構變動,經批準撤銷管理部門定額備用金,李紅交回購买辦公用品支出普通發票30元及現金170元。
借:管理費用 30
現金170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李紅)200
其他應收款的審查

企業撥出用於投資、購买物資的各種款項,不得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各種款項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企業,對於領用的備用金應當定期向財務會計部門報銷。財務會計部門根據報銷數用現金補足備用金定額時,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報銷數和撥補數都不再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企業其他應收款與其他單位資產交換,或者以其他資產換入其他單位的其他應收款等,比照“應收账款”科目的相關核算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其他應收款進行檢查,預計其可能發生的壞账損失,並計提壞账準備企業對於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按照企業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爲壞账損失衝銷提取的壞账準備。經批準作爲壞账的其他應收款,借記“壞账準備”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账損失,如果以後又收回,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壞账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其他應收款”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項目分類,並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账,進行明細核算。“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一、審查其他應收款內部控制制度

其他應收款

對其他應收款內部控制制度檢查時,應注意:
1.被查單位是否建立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制度。“其他應收款”的總账和明細账戶登記應由不同的職員分別登記現金收款員不得從事其他應收款的記账工作。
2.是否建立了備用金領用和報銷制度,備用金限額的確定是否合理,實際執行是否嚴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裝物的收受、領發、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設專人保管,是否有單獨的账簿記錄。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應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時等。
二、運用審閱法檢查其他應收款(全面審閱“其他應收款"明細账)
通過審閱摘要說明及業務內容,看其是否記有不屬於“其他應收款账戶核算範圍的各種應收和付款項;是否有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是否有長期掛账現象;是否有將其他應收款違規轉銷的情況等。
三、運用核對法檢查其他應收款(在審閱明細账的基礎上,再核對記账憑證原始憑證)
不屬於“其他應收款账戶核算的內容,往往通過查看記账憑證原始憑證就一目了然了。通過審查記账憑證原始憑證,可查明墊付款項的具體內容和墊付款壞账損失處理的依據,從而判斷其账務處理正確與否;通過核對記账憑證原始憑證,可查明借款部門(單位)、借款人、借款時間、借款原因、借款金額、還款情況以及長期拖欠的金額等;通過核對記账憑證原始憑證,可查清企業將其他應收款作爲壞账損失處理的依據是否合規。
四、運用調查方法檢查其他應收款(向對方單位調查)
核對法的基礎上,對於情況不符的其他應收款,應調查對方單位,是否已將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業沒有入账,轉作“小金庫”或被有關人員貪污;對於長期掛账應收款,應詢問有關人員,查清應收回款項長年掛账的原因,從而進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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