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账款
應收账款(Accounting Receivable,簡稱 AR),該账戶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款項,以及代墊運雜費和承兌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業承兌匯票。本账戶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账戶進行明細核算。
5.預收工程價款的結算;
6.其他預收貨款的結算。
7.收取購买商品、材料等账款;
8.收回代墊的包裝費、運雜費;
9.退回的預收账款;
12.已轉銷而又收回的壞账損失;
13.借方余額:尚未收回的账款;貸方余額:向有關單位預收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可將本科目改爲“1122 應收保費”科目,並按照投保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金融)應收取的手續費和傭金,可將本科目改爲“1124 應收手續費及傭金”科目,並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應收账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保費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账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別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處理。
(一)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款項小於該項應收账款账面價值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組債權已計提的壞账準備,借記“壞账準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账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款項大於該項應收账款账面價值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組債權已計提的壞账準備,借記“壞账準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账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以下債務重組涉及重組債權減值準備的,應當比照此規定進行處理。
(二)接受債務人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應按該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账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三)將債權轉爲投資,應按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账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四)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應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債權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账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账款;期末如爲貸方余額,反映企業預收的账款。
在商品、產品銷售時,無折扣折讓和有折扣折讓情況下的應收账款账務處理有所不同。
一、無折扣折讓情況下的账務處理
即:
借:應收账款
(2) 收到應收账款時:
貸:應收账款
二、有折扣折讓情況下的账務處理,方法有兩種:總價法和淨價法。
(1)總價法的账務處理:銷售商品時,按售貨總價入账,以後發生折扣與轉讓時,衝減產品銷售收入,貸記“銷售折扣與折讓”。
即:
借:應收账款 (按貨款及稅款總價)
2、在折扣期限內,收到銷貨款項:
銷售折扣與折讓 (按折扣折讓額)
貸:應收账款 (按貨款淨價)
3、在折扣期外收到銷貨款項:
貸:應收账款
(2)淨價法的账務處理:銷售商品時,按商品總價扣除全部折扣後的淨價入账,購貨方如延期付款時,則貸記已衝減的產品銷售收入,借記“銀行存款”帳戶。
即:
1、發生銷貨時,按全部折扣後的淨價入账:
借:應收账款
銷售折扣與折讓
2、收到售價時,已超過最高折扣額期限的:
貸:應收账款
銷售折扣與折讓
3、若按規定期限收到售貨款時:
貸:應收账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