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準則

審計準則是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工作時必須遵循的行爲規範,是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獲取審計證據,形成審

審計準則書籍
計結論,出具審計報告的專業標準。 審計準則是把審計實務中一般認爲公正妥善的慣例加以概括歸納而形成的原則。它雖不具備法令的強制力,但審計人員從事審計時必須遵循。美國審計總署(政府審計)於1972年頒布的審計準則中指出,“審計準則是對所進行的工作的質量和充分性的總的衡量,它與審計師的專業資格有關。”

 

簡介

英格蘭和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民間審計)指出,“審計準則說明了在審計過程中工作人員希望遵循的基本原

審計準則細則
則和慣例。”美國內部審計協會1979年指出,“審計準則是指用以評價和衡量內部審計部門工作和用來闡明內部審計實務的準繩。”以上幾種審計準則的定義,分別來源於有關政府審計民間審計內部審計等不同的組織機構,在表述上它們的着眼點和強調的程度雖各不相同,但其實質是基本一致的。總結以上幾種不同的定義,可以得出以下幾點共同的認識:

(1)審計準則是適應審計自身的需要和社會公衆對審計的要求而產生和發展的,是審計實踐經驗的總結。

(2)審計準則是對審計主體的規範和要求。它規定了審計人員應有的素質和專業資格,並對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爲予以規範和指導。

(3)審計準則提出了審計工作應達到的質量要求,是衡量和評價審計工作質量的依據。

(4)審計準則一般由國家審計組織機構或注冊會計師職業團體制訂頒布。

(5)審計準則具有很高的權威性和很強的約束力,審計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

綜合以上所述,認爲審計準則的定義爲:審計準則是由國家審計部門或注冊會計師職業團體制定的,用以規定審計人員應有的素質和專業資格,規範和指導其執業行爲,衡量和評價其工作質量的權威性標準。

分類

根據審計主體的不同及其作用範圍的不同,審計準則可分爲民間審計準則、政府審計準則和內部審計準則。

民間審計準則是規範民間審計行爲規範,政府審計準則是規範政府審計行爲規範,內部審計準則是規範內部審計行爲依據。雖然他們所規範的主體不一樣,但由於民間審計、政府審計內部審計之間也存在着相同的基本特徵,所以,各審計準則之間也有其共性。

作用

審計準則在各國審計界受到重視,不僅是因爲它在審計實務中發揮着重要作用,還因爲它的作用範圍已經超過了

會計審計準則
審計業務工作的範圍,對整個審計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

(1)制定、實施審計準則,可以爲規範和指導審計工作提供依據,有助於審計工作規範化的實現。

(2)制定、實施審計準則,爲衡量和評價審計工作質量提供依據,從而有助於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

(3)制定、實施審計準則,有助於社會公衆對審計工作結果的信任。

(4)審計準則的制定、實施,有助於維護審計組織審計人員的正當權益,使得他們免受不公正的指責和控告。

(5)制定、實施審計準則,有助於推動審計理論的研究審計人才的培養。

(6)制定、實施審計準則,有助於改革开放的順利進行和審計事業的國際化

發展趨勢

審計準則是總結廣大審計人員的實踐經驗,適應時代需要,爲保障審計的職業聲譽而產生的。世界上最早的審計準則是美國民間審計準則。早期的民間審計是注冊會計師憑自己的經驗審查账目,如何進行審計、應進行到何種程度,沒有統一的規範,也就是說,衡量審計工作質量缺乏統一的標準,注冊會計師在承擔法律責任職業道德方面沒有恰當的衡量尺度。爲了提高審計質量,明確審計責任,規範審計工作,美國職業會計師協會於1947 年公布了世界上最早的審計準則——《審計準則試行方案——公認的重要性和範圍》,以後又曾多次修改。日本在1956年2月由大藏省企業會計審計會參照美國審計準則,制訂了日本審計準則,1976年經第三次修改後,形成了《審計準則、審計實施準則及審計報告準則》。世界上其他國家,也相繼參照美國的做法制訂發布了審計準則,如加拿大從1968年开始發布審計準則;澳大利亞1951年制訂了正式的審計準則;德國1964年正式發布審計準則;英國是民間審計產生最早的國家之一,但在制訂審計準則方面卻是西方發達國家中較晚的一個,直到1980年才制訂出全國統一的審計準則。

考察世界範圍審計準則發展的歷史和現狀,可以發現各種審計準則正在不斷趨向國際統一,國際化已經成爲審計準則發展的歷史趨勢。究其原因主要有社會需求國際化審計準則的技術特性和國際審計組織的積極貢獻。在政府審計方面,1977年在聯合國支持下,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在祕魯首都利馬舉行的會議上通過了一份關於國家審計機關審計規則的國際性文件《利馬宣言——審計規則指南》。此後該組織又多次召开有關審計準則問題的國際研討會,並設立審計準則委員會負責國際政府審計準則的制訂工作。在民間審計方面,對審計準則達到國際間協調化做出最大貢獻的是1977年成立的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它的7個常設委員會之一的國際審計實務委員會先後發表了一系列的《國際審計指南》,對各國審計界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在內部審計方面,國際化傾向也日趨明顯。美國內部審計協會20世紀50年代以後逐步發展成爲一個國際性學術組織,已有100多個會員國。

發布程序

1、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是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負責制訂中國內部審計準則。

2、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程序:

(1)選定項目。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提出內部審計準則公告備選項目,經專家咨詢論證,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由審計署審批立項。

(2)擬定初稿。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根據確定的項目,進行調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徵詢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並交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修訂後,向審計署提交徵求意見稿。

(3)徵求意見。審計署發布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意見。

(4)修改定稿。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根據各方面意見修改徵求意見稿,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徵詢專家及有關方面意見後定稿。

3、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發布。審計署批準發布中國內部審計準則。

問題

1、會計報表審計準則。獨立審計具體準則是依基本準則制定的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的具體規範。它與實務公告同處準則體系的第二層。但個體準則第1號的內容來看,它既不是審計業務的具體規範郵局不是具有指導意義的基本準則。有人認爲,指導會計報表審計的具體準則內容較復雜零散,制定一個會計報表準則,有處於形成系統完整的具體準則概念,因而此準則是其他具體準則的統帥。照這樣理解,具體準則第1號可以作爲一個單獨的層次,準則體系就不是三層而是四層了。

第1號準則確實缺乏具體規範的作用。比如對審計任務約定書、審計計劃、審計工作認錯稿和審計報告均有專門的具體準則進行規範,在第1號準則中它們出均被提及,但筆墨相當節約,有些是對基本準則相應內容的重復或簡單擴充,有些甚至比基本準則還要簡約。例如,基本準則第15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方興未艾當將審計計劃及其實施過程、結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斷的重要事項,記錄於審計工作認錯稿。”而第1號具體準則第19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審計工作進行記錄,形成工作認錯稿。”這是具體準則對形成工作認錯稿的唯一說明。人們不禁要問:具體準則具體到何處了呢?並且在報告部分,也會發現同樣的問題。
  
2、重要性準則。重要性的定義在該準則第2條:“本準則所稱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汛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這個概念高度抽象,報表使用者的羊斷或決策的要求都會不同,第2條針對的是哪一類報表使用者,也就不甚明確了。
  
另外,該準則第19條至第23條,列舉了評價審計結果時對重要性應加以考慮的種種情形,但筆者認爲,準則中的考慮仍有不完善之處。從表面上看,準則似乎概括了所有方面:注冊會計師在評價審計結果時,應當匯總已發現但沿未高速的錯漏報。匯總數如果超過重要性水平,應追加審計程序或提請被審計單位高速報表;如果匯總數接近重要性水平,由於 該匯總數連同尚未發現的錯漏報可能超過重要性水平,注冊會計師也應追加審計程序或提請被審計單位高速如果未追加審計程序或被審計單位拒絕高速報表,注冊會計師方興未艾當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既定的重要性水平成了評價 審計結果的唯一標準,但實際上,重要性水平的數值應隨着審計具體環境的不同而有所變化。特別是當一個公司處於盈虧臨界狀態或實際盈利預測盈利只距一步之遙時,只需一項秀小的錯漏報就可使公司達到目標。這時應當從對報表整體造成影響的角度確定重要性水平,而在準則第11條羊斷重要性水平應考慮的五個因素中,並沒有提及錯漏報對報表整體的影響程度。中國《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要暫時停牌,假設一家公司連續兩年虧損,第三年只與盈虧平衡相差3%,那么它很有可能制造一些小錯誤去補足這個差距,而如果注冊會計師用5%的重要性水平衡量錯漏報,則這3%的小錯誤是不重要的,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但這樣的報告多多少少會誘導一些投資者作出錯誤決策。
  
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有賴於獨立審計準則的完善,因此理論界應加強對準則的研究,爲建立邏輯連貫、結構清晰、明確具體、操作性強的獨立審計準則提出建議,使其不斷完善,以便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參考資料

[1] 視野 http://www.esnai.com/news/showdoc.asp?NewsID=22615
[2] 中國會計網 http://www.kj2000.com/kjasp/newinfo/smallfengminwz.asp?tsort=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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