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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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稅收工作需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的理解和支持,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也需要及時了解稅收政策和稅務機關的工作情況。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您可以了解到國家稅務總局的職能、機構設置等概況,也可以了解到全國人大、國務院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已公布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還可以了解近期稅收工作、歷年稅收收入統計資料、納稅人須知、稅務案件舉報辦法等信息。我們期望通過本網站能在國家稅務總局與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
  國家稅務總局爲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
  國家稅務總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擬定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實施細則;提出國家稅收政策建議並與財政部共同審議上報、制定貫徹落實的措施。
  (二)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負總水平,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制定並監督執行稅收業務的規章制度;指導地方稅收徵管業務。
  (三)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徵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四)組織實施中央稅共享稅農業稅及國家指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劃;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徵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組織辦理工商稅收減免及農業稅特大災歉減免等具體事項
  (五)开展稅收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加涉外稅收的國際談判,草籤和執行有關的協議、協定。
  (六)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出口退稅業務。
  (七)管理國家稅務局系統(以下簡稱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管理省級國家稅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局長任免提出意見。
  (八)負責稅務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管理直屬院校。
  (九)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實施注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爲。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稅務總局對全國國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協同省級人民政府對省級地方稅務局實行雙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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