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


OECD


OECD

1.涵義:英文全稱是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即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2.歷史痕跡:OECD成立於1961年,其前身是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EEC),目前共有30個成員國,包括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德意志、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意大利、日本、韓國、盧森堡、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國、美國等30個成員國。還包括國際能源代理機構、核能代理機構、歐洲交通部長會議、發展中心、教育研究創新、Club du Sahel等6個半自治的代理機構。包括了幾乎所有發達國家,國民生產總值佔全世界三分之二。OECD職能主要是研究分析和猜測世界經濟的發展走向,協調成員國關系,促進成員國合作,經常爲成員國制定國內政策和確定在區域性、國際性組織中的立場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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