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

概述

是指稅法中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或個人,明確由誰來納稅,又稱納稅義務人,或納稅主體.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依照稅法規定對國家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人。又稱納稅義務人、課稅主體

納稅人

納稅人包括

全民所有制企業

②城鄉各類集體所有制企業

③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

④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

⑤私營企業

個體工商戶、農村專業戶、承包戶。

⑦依稅法規定應納個人所得稅和個人收入調節稅的個人。納稅人是按照稅種確定的。

納稅人

納稅人的權利包括 

有享受稅法規定的減稅免稅權利

有依法申請收回多繳納稅款的權利

在生產、經營發生重大困難時,依法享有申請分期、延期繳納稅款或申請減稅免稅權利

稅務機關不正確的決定有申訴權;

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不法行爲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及國家監督、檢查機關檢舉、揭發的權利

義務
納稅義務

納稅人的義務包括

稅法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稅法規定的期限和程序辦理納稅申報,並按期交納稅款;

稅務機關及時提供會計財務報表

接受稅務檢查,並如實反映和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一般納稅人認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企業單位。(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059號文件,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228號文件轉發)

納稅人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特點

稅務機關審核認定一般納稅人,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稅額,並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對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但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059號文件,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228號文件轉發)對於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增值稅納稅人,應認定一般納稅人,不得作爲小規模納稅人處理。(摘自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44號文件)

具體規定

一、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及個體經營者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視爲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摘自《增值稅暫行條例》)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摘自《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核算並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059號文件,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228號文件轉發)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未超過標準的企業企業單位),帳簿健全,能準確核算並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並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經企業申請,稅務部門可將其認定一般納稅人。(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16號文件,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321號文件轉發)

個體經營者符合條例第十四條所定條件的,經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批準,可以定爲一般納稅人。(摘自《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根據《條例》規定,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的小企業,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認定一般納稅人,其具體條件爲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在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在銀行开設結算帳戶;單獨建帳核算並有專職財會人員,能按規定提供應稅貨物、勞務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資料。個體經營者,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時,亦應基本具備上述條件。(摘自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44號文件)

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如下證件、資料。

1、申請報告。納稅人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必須向稅務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着重說明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的具體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納稅人的義務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發放的營業執照

3、與納稅人的成立以及經營活動相關的章程、合同、協議等資料。

4、銀行账號證明。

5、注冊資金證明。(商貿企業

6、法人代表、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商貿企業

7、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等證件、資料。(商貿企業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納稅人

根據國家政策申請做一般納稅人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所必須的,也是企業爲合理納稅所必要的一般納稅人不僅可以節約納稅,而且可享受國家相關政策優惠如出口退稅等,還可在企業之間享有最高的信譽度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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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認定常識:
1.一般納稅人申請條件。

2.一般納稅人的附加建議。

一般納稅人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公司章程;

2.國地稅登記證;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相片;

5.辦稅會計的身份證明及相片;

6.銀行帳號證明(基本戶);

7.租賃合同會計證;

8.近期財務報表購銷合同

9.近期納稅證明;

10.進出口資格及海關商檢證明;

11.應交增值稅明細帳設置和核算方法說明書;

12.通用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申請表(法人籤名加蓋企業公章)

一般納稅人的程序:
提出書面申請領取深入企業進行初審法制徵管科復查局長審批通過在CTAIS中完成文書流轉操作發放。 [2]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

一、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規定如下:

納稅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爲主,並兼營貨物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一百萬以下的;

(二)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摘自《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爲主,並兼營貨物的批發零售的納稅人,是指該類納稅人的全部年應稅銷售額中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超過百分之五十,批發零售貨物的銷售額不到百分之五十。(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3]154號文件,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44號文件轉發)

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規定中所提到的銷售額,是指不包括其應納稅款的銷售額。(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3]154號文件,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44號文件轉發)

二、視同小規模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爲企業,視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特點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實行簡易的方法計算應納增值稅額,即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直接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

徵收

小規模納稅人爲商業企業的,適用4%的徵收率;小規模納稅人爲商業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適用6%的徵收率。

銷售額:爲不含稅的銷售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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