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


詞語解釋

基本解釋

  【詞語】:信用(Credit)
  【注音】:xìn yòng
【基本解釋】:
[credit;trustworthiness] 能夠履行諾言而取得的信任

詳細解釋

  1. 謂以誠信使用人。
  《左傳·宣公十二年》:“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庸可幾乎?’”
  2.

pic-info">信用單位

謂信任和委用。
  唐 韓愈 《順宗實錄四》:“吾谏官也,不可令天子殺無罪之人,而信用奸臣。” 陳天華 《猛回頭》:“ 榮祿 之外,還有那太監 李連英 , 皇太後 最信用他,最相好的。”
  3. 相信和採用。
  《三國志·魏志·董卓傳》“悉發掘陵墓,取寶物” 裴松之 注引 晉 司馬彪 《續漢書》:“《石苞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五回:“恰好這 荀鷽樓 是最信用西藥的。”
  4. 以能履行跟人約定的事情而取得的信任。
  魯迅 《書信集·致李霽野》:“聽說 未名社 的信用,在 上海 並不壞。” 曹禺 《日出》第四幕:“我們都是多年在外做事的人,我想,大事小事,人最低應該講點信用。” 沙汀 《替身》:“深恐壞了信用,以後沒有人來投宿了。”
  5. 不需要提供物資保證,不立即支付現金,而憑信任所進行的。如:信用貸款;信用交易。基本概念
  言忠信而行正道者,必爲天下人所心悅誠服。要有信用,信人也要信己。人人有信能使自己和他人的獨立自尊得以實現。
  做到言出必行,你的話才有信用。
  年輕人不因一點小事而失去信用,因爲是人生开頭時期,留下一道小小的傷疤,“亡羊補牢,爲時未晚。”也正如伊索寓言--《狼來了》告訴了我們說謊是一種不好的行爲,它即不尊重別人,也會失去別人對自己的信任。
  信用是指我們過去的履行承諾的正面記錄,它還是一種行爲藝術,是一種人人可以嘗試與自我管理行爲管理模式。
  在《新帕格雷夫經濟大辭典》中,對信用的解釋是:“提供信貸(Credit)意味着把對某物(如一筆錢)的財產權給以讓度,以交換在將來的某一特定時刻對另外的物品(如另外一部分錢)的所有權。”
  《牛津法律大辭典》的解釋是:“信用(Credit),指在得到或提供貨物或服務後並不立即而是允諾在將來付給報酬的做法。”
  《貨幣銀行學》對信用的解釋是:“信用這個範疇是指借貸行爲。這種經濟行爲的特點是以收回爲條件的付出,或以歸還爲義務的取得;而且貸者之所以貸出,是因爲有權取得利息,後者之所以可能借入,是因爲承擔了支付利息的義務。”信用內涵

概述

  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信用”這個詞已經包含着極其豐富的內涵。它可能是人類認識中最爲復雜、最難以捉摸的概念之一,“一些事物僅僅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在所有的這些事物中,沒有哪一件比信用更加古怪,更加微妙;信用從來不是強迫的,而是自覺自愿的,依賴於期望與擔心這樣一些感情;信用常常不用爭取而自行出現,又總是無緣無故地消失;而且信用一旦喪失,就很難完全恢復……信用非常類似於,而且在很多場合就如同是,人們靠管理國家的才智以及战場上的勇猛和指揮才能贏得的聲譽與名望。精明強幹的政治家與傑出優異的船長,會因爲一些倒黴的偶然事件,一時失誤或運氣不佳而名譽受污,失去衆人的愛戴,但是只要他有卓越的才能、真正的本領,名譽遲早是會恢復的。同樣,信用雖然會暫時黯然失色,在困境中掙扎,但是只要它有可靠而堅實的基礎,在某種程度上也能夠得到恢復。”對信用的真正含義的認識,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探究,在通常意義上,我們至少可以從4個角度來理解“信用”。
  從倫理道德層面看:信用主要是指參與社會和經濟活動的當事人之間所建立起來的、以誠實守信爲道德基礎的“踐約”行爲
  從法律層面來看:《民法通則》中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守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合同法》中要求“當事人對他人誠實不欺,講求信用、恪守諾言,並且在合同的內容、意義及適用等方面產生糾紛時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來解釋合同”。
  從經濟學層面看: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換或者其他經濟活動中授信人在充分信任受信人能夠實現其承諾的基礎上,用契約關系向受信人放貸,並保障自己的本金能夠回流和增值的價值運動。

從倫理的角度

  從倫理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 “信守諾言”的一種道德品質。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講的“誠信”、“可信”、“講信用”、“一諾千金”、“答應的事一定辦到”、“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實際上反映的就是這個層面的意思。從這個層面來看信用,它對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爲一個社會只有講信用,才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社會“信任結構”(trust structure),而這個信任結構是一個社會正常運轉的重要基礎。人們會發現“相互信任同服從、仁愛、友誼和交談一樣,是把一國人民聯系和維系在一起必不可少的條件”,齊美爾也指出:“沒有人們之間相互享有的普遍信任,社會本身將會瓦解。……現代生活是建立在對他人的誠實的信任基礎上的,這一點的重要性要遠比人們通常認識到的程度大得多。”可以說沒有一個社會不強調與褒獎倫理層面的守信的道德,在我國,崇尚信用的風尚有幾千年的傳統,《論語》中“信”字出現了38次,頻次雖然低於仁(109次)、禮(74次);但是高於描述道德規範的多數詞匯,如善(36次)、義(24次)、敬(21次)、勇(16次)、恥(16次)。比如:“自古皆有死,民無信而不立”;“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約”;“言必行,行必果”,“與國人交,止於信”等。在西方社會,守信同樣也是人們奉行的道德主軸,《聖經》中關於信用、信任的詞匯也出現了幾十次之多。
  從企業的商業倫理角度來看信用的含義,狄喬治。提供了獨特的見解:他認爲誠信(integrity)行爲既指與自身所接受的最高行爲規範相一致的行爲,也是指將倫理道德要求的規範加於自身的行爲。他指出了誠信行爲的最大特點是:道德規範是“自加的和自愿接受的”,所以對企業這個“非道德神話”的主體而言,“要強調商家及其最高管理層的自律”。更爲重要的是,他限定了誠信行爲的範圍,至少要以倫理上“無可非議的、正當的正面價值”爲最低的道德底线,也就是說企業“自身所接受的最高行爲規範”至少要低於這個底线。

經濟的角度

  從經濟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是指“借”和“貸”的關系。信用實際上是指“在一段限定的時間內獲得一筆錢的預期”。你借得一筆錢、一批貨物(賒銷),實際上就相當於你得到了對方的一個“有期限的信用額度”,你之所以能夠得到了對方的這個“有期限的信用額度”,大部分是因爲對方對你的信任,有時也可能是因爲战略考慮和其他的因素不得已而爲之。從經濟的角度理解信用有着豐富的層次,至少可以從國家、銀行企業、個人幾個層次來理解。
  國家信用至少包含着這樣的兩層意思,首先是國家和國家之間的借貸關系,即所謂的主權債務,如著名的布雷迪債券美國20世紀80年代對拉美國家的貸款、我國對亞洲和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的低息貸款日本的海外協力基金貸款、世界銀行貸款等。其次表現在國家政府與本國的企業與居民之間的借貸關系,政府發行國債,由企業和居民購买,這實際是政府先向企業和居民借到一筆錢,然後進行投資,並在到期時償以本息。
  銀行企業、個人之間得信用是相互的。銀行要從企業與個人取得信用,也就是要向企業與個人借到錢,這是它們的生存之根基。同時,企業與個人也需要向銀行取得信用,企業可用它解燃眉之急,或投資擴張等;個人可用它應不時之需,提高生活質量等。
  企業企業、個人之間的信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商業信用(也稱交易信用,即trade credit),或者可以稱之爲B—B的信用,它主要是指企業企業之間的非現金交易,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賒銷,我們不要簡單地將賒銷對象只看成是一些有形的商品,如汽車零配件供應商提供的一批零件;它實際上也可以是一個工程,比如建築公司完成了一幢大廈的建築,工程款尚未完全收回,這時該建築公司賒出去的不僅是在這幢大廈建築中的預墊的資金、材料,同時還有在建築過程中的勞動;甚至還可以是一些無形的服務、智力產品等,比如管理咨詢公司提供的咨詢服務等。二是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信用,也可以稱之爲B-C信用,這種形式的信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見的,比如我們的手機消費通常都是一種信用消費,我們總是在本月繳納上個月的費用,中國移動甚至可以允許你拖欠2個月的話費。

從法律的角度

  從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實際上有兩層含義,一是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關系,但凡“契約”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是當時交割的,存在時滯,就存在信用;第二層含義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契約”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肩負的義務。
  在這個層面上理解信用有兩點需要注意。一是這個“契約”,我們可以把這個契約看成是狹義的經濟合同,小到兩個企業之間的供貨合同,大到兩個國家之間的數以億元計的債務;也可以看成是廣義的社會契約,比如你和你的父母之間的契約關系,你的父母有撫養你成人的義務,你也有贍養你的父母的義務。二是這個“契約”的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這是構成法律上的信用的必要條件,那就是非即時交割。如果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同時進行的,那么就不會構成信用,這兩者之間必須存在一定的時間差才會出現信用。

貨幣的角度

  在信用創造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信用創造貨幣;信用形成資本
  在貨幣金融學中有一個重要的流派,即以18世紀的約翰.勞爲先驅、以19世紀的麥克魯德、韓以及20世紀的熊彼特等人爲代表的“信用創造學派”。在這一學派的眼中,信用就是貨幣貨幣就是信用。約翰·勞說:“信用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信用量增加與貨幣量的增加有同樣的效果,即它們同樣能產生財富、興盛商業。,“通過銀行所進行的信用創造,能在一年之內比從事十年貿易所增加的貨幣量多得多。所以,法國如欲富庶,實在有求助於信用的必要;不然,比之於利用信用的其他列強,法國即將陷入貧弱的狀況。”“只要貨幣豐富,即能夠創造一國之繁榮;只要有信用設施(他主要指銀行等),即可以供應豐富之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衝擊;依靠這種衝擊,就能夠爲法國產出大量的財富。”約翰·勞的基本邏輯是這樣的:貨幣就是財富——貨幣不必是金銀,而以土地、公債股票等爲保證所發行的紙幣爲最好——紙幣銀行的一種信用——銀行通過供給這種信用,就可提供豐富的貨幣——給經濟以最初的衝擊——依靠這種衝擊,就可以使國家富強、經濟繁榮;總之,信用即貨幣貨幣財富,即資本
  麥克魯德在他的《信用的理論》中指出:“人們以生產物與勞務和人交換,而換得貨幣,此貨幣既不能用以果腹,也不能用以蔽體,然而人們卻樂於用其生產物與勞務換取貨幣,這是爲什么呢?就是因爲換得貨幣以後,可在需要之時,憑以換取所需之物的緣故。所以,貨幣的本質不過是向他人要求生產物與勞務的權利或符號,從而實爲一種信用”,“因此,金銀貨幣也可以正確地稱之爲金屬信用。”麥克魯德認爲信用與貨幣兩者的本質是一致的,信用的創造就是貨幣的增加,兩者可以統一於“通貨”的概念之下,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1)信用只有單一的價值,但是貨幣卻有多數的價值或者一般的價值,信用只是對某個人的要求權,但是貨幣卻是對一般商品的要求權;(2)信用只有特殊的不確定的價值(因爲債務人死亡或者破產,信用就變得沒有價值了),而貨幣則有持久的價值
  韓被公認爲信用創造理論的代表人物,他於1920年發表了《銀行信用之國民經濟的理論》,影響很大。他是這樣論述信用就是貨幣的: “爲了支付的目的,從一人轉讓給他人的支票或者存款劃條,就法律的觀點來看,自然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但從經濟的觀點來看,只要它需要兌換成本貨幣而完成了貨幣的功能,則它就不只是兌取貨幣的憑證,而實是貨幣本身。”“向銀行兌取貨幣的憑證,只要它確實可靠,爲任何人所愿意接受,則它就被當作貨幣流通了。”韓的理論重點在於闡明了信用能夠形成資本。他認爲信用愈擴,利率愈低,資本商品的生產就愈多,從而資本也就愈能形成;相反,信用愈縮,利率愈高,資本商品的生產即愈少,從而資本即不易形成。他的著名命題就是:“資本形成不是儲蓄的結果,而是信用提供的結果。”“假如說需求對生產是第一性的,那么信用提供對資本形成也是第一性的。若是沒有信用提供則任何資本商品都不能夠生產,因而資本形成就不可能。信用供給之能引起資本形成,恰如需求之引起生產一樣”。
  熊彼特則指出:“更有用的方法可能是從信用交易着手,把資本主義金融看成是一種清算制度,它抵消債權債務,將差額轉移到下期——使得‘貨幣’支付成爲特殊情況,沒有任何特殊的根本重要性。換言之,從實際上和分析上來講,一種信用貨幣理論可能要優於一種貨幣信用理論。”
  其他的一些著名經濟學家也做過相似意義上的評說。羅賓遜夫人就曾經明確地指出:“貨幣實際上就是信用問題。”瑞典學派的代表人物魏克塞爾也認爲:“嚴格地說,我們可以斷定,一切貨幣——包括金屬貨幣——都是信用貨幣。這是因爲直接促使發生價值的力,總是在於流動工具收受者的信心,在於他相信借此能夠獲得一定數目的商品。不過紙幣只享有純粹的地方信用,而貴金屬則多少是在國際範圍內被接受的。但是一切只是一個程度上的問題。”產生與發展
  私有制出現以後,社會分工不斷發展,大量剩余產品不斷出現。私有制和社會分工使得勞動者各自佔有不同勞動產品剩余產品的出現則使交換行爲成爲可能。 隨着商品生產和交換的發展,商品流通出現了矛盾——“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式由於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經常發生困難。例如,一些商品生產者出售商品時,購买者卻可能因自己的商品尚未賣出而無錢購买。 於是,賒銷即延期支付的方式應運而生。賒銷意味着賣方买方未來付款承諾的信任,意味着商品的讓渡和價值實現發生時間上的分離。這樣,买賣雙方除了商品交換關系之外,又形成了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即信用關系。當賒銷到期、支付貨款時,貨幣不再發揮其流通手段的職能而只充當支付手段。這種支付是價值的單方面轉移。正是由於貨幣作爲支付手段職能,使得商品能夠在早已讓渡之後獨立地完成價值的實現,從而確保了信用的兌現。整個過程實質上就是一種區別於實物交易現金交易交易形式,即信用交易。 後來,信用交易超出了商品买賣的範圍。作爲支付手段貨幣本身也加入了交易過程,出現了借貸活動。從此,貨幣的運動和信用關系連結在一起,並由此形成了新的範疇——金融。現代金融業正是信用關系發展的產物。在市場經濟發展初期,市場行爲的主體大多以延期付款的形式相互提供信用,即商業信用;在市場經濟較發達時期,隨着現代銀行的出現和發展,銀行信用逐步取代了商業信用,成爲現代經濟活動中最重要的信用形式。 總之,信用交易信用制度是隨着商品貨幣經濟的不斷發展而建立起來的;進而,信用交易的產生和信用制度的建立促進了商品交換金融工具的發展;最終,現代市場經濟發展成爲建立在錯綜復雜的信用關系之上的信用經濟。基本形式
  下面將按受信對象的分類標準來說明信用的基本形式。

公共信用

  公共信用也稱政府信用,是指一個國家各級政府舉債的能力。政府爲對人民提供各種服務,諸如國防、教育、交通、保健及社會福利,需要龐大的經費支應。但是政府稅收的增加往往趕不上支出的增加,因此,政府每年出現龐大的赤字。爲彌補財政赤字,政府發行或出售各種信用工具。這些信用工具代表政府對持有人所做出的將來償還借款承諾。這種償還債務承諾來自公共機關,因此稱爲公共信用
  以美國爲例,美國政府分爲三級:聯邦政府(中央政府)、州政府與地方政府(包括市政府與縣政府)。各級政府每年要向外舉債,才能應付各項龐大的开支。
  聯邦政府的財政出售下列信用工具舉債,籌措資金:期限爲1年內的,稱爲國庫券;期限爲1年到10年的,稱爲國庫票據;期限爲10年以上的,稱國庫公債。由於聯邦政府具有雄厚的經濟爲後盾,債信良好,因此這些證券發行以後,不但美國人購买,外國人甚至外國政府也爭相購买。
  各州憲法大多都規定,州政府的年度預算不能有赤字,以符合州憲法所規定的財政收支平衡的要求。盡管如此,在特殊情況下,州政府還是經常無法應付預算,從而也不得不發行公債來籌措財源。只是由於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財力有限,信用風險較高,所發行的公債不如聯邦政府公債那樣容易出售。

企業信用

  企業信用泛指一個企業法人授予另一個企業法人的信用,其本質是賣方企業买方企業貨幣借貸。它包括生產制造企業在信用管理中,對企業法人性質的客戶進行的賒銷,即產品信用銷售。在產品賒銷過程中,授信方通常是材料供應商、產品制造商批發商,而买方則是產品賒銷的受益方,它們是各種各樣的企業客戶代理商。买方以自己企業的名義取得賣方所授予的信用。企業信用還涉及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其他金融機構對企業信貸,以及使用即期匯款付款預付貨款方式以外的貿易方式所產生的信用。
  銀行也是一種企業,而且是專門經營信用的企業銀行信用是由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授給企業消費者個人的信用。在產品賒銷過程中,銀行金融機構爲买方提供融資支持,並幫助賣方擴大銷售商業銀行金融機構以貨幣方式授予企業信用,貸款和還貸方式的確定以企業信用水平爲依據。商業銀行對不符合其信用標準的企業會要求提供抵押質押作爲保證,或者由擔保公司爲這些企業做出擔保。後一種情況實質上是擔保公司向申請貸款企業提供了信用,是信用的特殊形式。

消費者個人信用

消費者個人信用
消費者信用是指消費者以對未來償付的承諾爲條件的商品或勞務的交易關系。事實上,消費者信用作爲市場經濟中的交易工具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了。二战以後,科技突飛猛進,生產力大幅提高。爲了推銷商品商人設計出許多創新推銷方式,諸如分期付款、賒購證、信用卡等。消費者信用的出現擴大了市場的規模並使消費者可以提前享受到他們所要的東西。
  如果以信用的使用目的爲標準,消費者信用可以再分爲零售信用和現金信用等。
(1)零售信用
  零售信用是指零售商向消費者以賒銷的方式提供產品與勞務,是消費者直接用來向零售商購买最終產品的一種交易媒介。通過這種方式,企業零售商增加了銷售,爭取了更多的消費者。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信用已經成爲市場競爭的一種手段。
  在零售信用中,具體可以劃分爲循環信用、分期付款信用以及服務信用。
  循環信用是零售商與消費者之間的一種協定。依據協定,零售商允許消費者在事先約定的限額內,以信用交易購买各種商品
  零售分期付款信用的特點是要求受信方支付首付款,然後要在一定期間內按期支付固定的金額,直到還完全部款項爲止。它與循環信用不同的是,消費者要與企業籤訂銷售合同,在余款支付完後信用交易自動終止,所以它又叫做封閉信用。
  專業服務信用專指消費者可以先期獲得專業人士的服務,在收到账單後再行付款,是專業服務提供者對消費者所提供的短期信用。專業服務信用類似上述的循環信用,只是由專業服務替代了實際商品
(2)現金信用
現金信用即現金貸款。當消費者由於各種理由需要現金,都可以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消費者得到的是現金授信主體是金融機構。現金信用比零售信用進步了很多:零售信用將交易限定在具體的商品上,而現金信用則可以使消費者購买任意的商品以及更廣泛的用途。
  與零售信用一樣,現金信用因償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爲分期付款貸款、單筆付款貸款及一般用途信用卡三種。
  分期付款貸款是一種貸款的協定。它約定借款人在將來的一段時間內,以固定而有規律的付款方式償還貸款借款人必須提供收入財務的安定性證明,使貸款人對借款人將來償還貸款抱有信心。
  單筆支付貸款是一種短期貸款貸款期限通常短於1年,並規定在期限終了時,借款人應將全部貸款一次付清。
  一般用途信用卡銀行金融公司或大公司財務部門發行,是發卡公司對於持卡人預先核準貸款憑證。此種貸款通常設有信用額度,亦即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購买商品或支付費用的最高限額。基本分類

按照債務人的身份進行分類

  西方發達國家是以債務人的身份作爲分類標準,將信用分爲公共信用與私人信用兩大類。
  公共信用就是政府信用,是指社會爲了幫助政府成功實現其各項職能而授予政府的信用,其核心是政府的公債
  私人信用又包括消費者信用與商業信用
  消費者信用或個人信用:產品廠商、零售商、銀行授予個人的信用,用於購买商品借款。如:消費者用分期付款方式購买汽車住房、大件耐用消費品時,銀行授予個人的信用。
  商業信用:在商品銷售過程中,一個企業授予另一個企業的信用。如原材料生產廠商授予產品生產企業,或產品生產企業授予產品批發商,產品批發商授予零售企業的信用。
  消費者信用又可細分爲零售信用、現金信用與房地產信用。商業信用可以分爲商品信用和金融營運資本
  零售信用可以再細分爲循環信用、零售分期付款信用與專業服務信用。以同樣的標準分類,現金信用可以再細分爲分期付款貸款、單筆貸款與一般用途信用卡

按照受信對象進行分類

  信用可以分爲公共(政府)信用、企業(包括工商企業銀行)信用和消費者個人信用。
  也有將信用劃分爲公共信用和私人信用的,這種劃分方法適用於沒有國有企業存在的資本主義國家。從本質上講,不論對商業信用消費者信用怎樣分類,不外乎是企業法人企業法人企業對個人、金融機構對企業金融機構對個人的某種形式的短期融資。如果受信對象是個體工商戶或者消費者個人,信用自然可以被劃分爲私人信用了。從授信人角度而論,信用可以分爲銀行信用、投資信用和商品信用等。
  在西方國家,公共信用是各級政府的舉債能力。政府爲了向公衆提供諸如國防、教育、交通、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需要龐大的經費开支。在某些特定的時期或政府財政政策情況下,政府的稅收增加往往平衡不了財政支出的增加,爲了彌補財政赤字,政府會發行或出售各種信用工具,典型的政府信用工具公債,這些信用工具代表政府在將來償還持有者資金承諾。這種償還債務承諾來自政府機構,因此被稱之爲公共信用
  在企業賒銷管理的實踐中,產品信用銷售(產品賒銷)特指生產制造類廠家對企業法人性質客戶進行的賒銷,它是法人法人銷售。在產品賒銷過程中,授信賣方一般是材料供應商、產品制造商批發商。產品賒銷的受益方爲买方,它們是各式各樣的客戶企業代理商。买方經常以自己公司的名義取得賣方所給予的信用。在我國,產品信用銷售买方一般是各類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事業法人。這類信用是企業賒銷管理中所要研究的主要信用形式。商品信用銷售(商品賒銷)特指商業企業消費者個人的賒銷消費者享受的是信貸消費,它是法人對自然人的銷售商品信用銷售中的授信方一般是商場、商店、各類零售商,以及爲信貸消費提供資金支持的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和生產廠家。商品信用銷售的受益方是买方,他們多是形形色色的持貸記卡的顧客,他們一般與賣方沒有長期供需合同,除非他們與廠家的代表或者金融機構籤訂取得消費信貸合同。對於企業銷售管理而言,產品賒銷商品賒銷在信用管理方法上是不同的,兩種賒銷买方處在不同的徵信市場上。
  投資信用一般指由一些金融機構或私人基金企業提供的相對較長期的信用,以幫助受益者开辦企業、購置土地、建築、設備等固定資產。它們多數是沒有經過保險或足夠抵押擔保的。受信人往往是新开辦的企業,發放這種信用的機構通常是保險公司信托公司、教育或養老基金券商、政府機構等。一般而論,投資信用也屬於商業信用範圍。
  對於授信人,通過某種形式發放給提出信用申請的個人的信用被稱之爲個人信用,個人信用又通常被稱爲消費者信用。個人信用的直接授信方經常是受產品生產廠家委托的零售商、商業銀行財務公司等。消費者信用是用於日常購物或者進行少量借款的。貸記卡類的信用卡也是典型的消費者信用支付工具。對於受信的消費者個人來講,這種信用被用於賒購各種商品消費品。當市場處於信用交易發展的初期,消費者信用的授信方通常要求信用申請人提供抵押擔保或購貨還款保險。從消費者信用形式和技術角度看,他還可以被細分爲零售信用和現金信用兩種。
  在商品賒銷過程中,商業銀行財務公司扮演替买方融資有償支持,並幫助賣方擴大銷售的角色,其手段主要是發行信用卡和买下商品分期付款協議。從授信人角度講,這屬於銀行信用,在西方國家,銀行信用是由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授給企業消費者個人的信用,其實它是一種經過嚴格審批的短期小額貸款。它主要是幫助企業解決臨時性流動資金短缺,例如:幫助企業解決生意周期中季節性流動資金短缺、較大庫存佔用資金企業持有應收账款總體額度過大所引起的資金短缺、臨時性支出較大等情況。所謂臨時性支出較大的情況,指的是因爲企業搬家而產生的搬遷和安裝費等。在我國,商業銀行沒有臨時性支出名 目的授信業務,企業也沒有強烈的需求。總而言之,銀行信用涉及商業信用消費者個人信用兩個領域。基本特徵
  信用的基本特徵是
  經濟範疇中的信用有其特定的涵義,它是指一種借貸行爲,表示的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這種借貸行爲是指以償還爲條件的付出,且這種付出只是使用權的轉移,所有權並沒有轉移,償還性和支付利息是它的基本特徵。
  信用是以償還爲條件的價值單方面讓渡,它不同於商品买賣。在商品买賣中,價值進行對等轉移和運動,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賣者售出商品,獲得等值貨幣;买者付出貨幣,得到商品。但是在信用即借貸活動中,貸者把一部分貨幣商品給予借者,借者並沒有同時對貸者進行任何形式的價值補償。其本身就包含了信用風險。現代經濟與信用

現代經濟信用經濟

  如何理解現代經濟信用經濟
  現代經濟信用經濟,這個問題可以從三方面來分析:
  (1)現代經濟運作的特點。現代經濟是一種具有擴張性質的經濟,需要借助於負債去擴大生產規模、更新設備,需要借助於各種信用形式去籌措資金,改進工藝、推銷產品。其次,現代經濟債權債務關系是最基本、最普遍的經濟關系。經濟活動中的每一個部門.每一個環節都滲透着債權債務關系。經濟越發展,債權債務關系越緊密,越成爲經濟正常運轉的必要條件。另外,現代經濟中信用貨幣是最基本的貨幣形式。各種經濟活動形成各種各樣的貨幣收支,而這些貨幣收支最終都是銀行資產負債,都體現了銀行與其他經濟部門之間的信用關系。所以信用就成爲一個無所不在的最普遍經濟關系。
  (2)從信用關系中的各部門來分析。信用關系中的個人、企業、政府、金融機構、國際收支這些部門的任何經濟活動都離不开信用關系。表現在:個人通過在銀行儲蓄或取得消費貸款銀行形成了信用關系,個人購买國債企業債券與政府、企業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企業在信用關系中既是貨幣資金的主要供給者,又是貨幣資金的主要需求者;政府通過舉債、放貸形成與居民、企業金融機構或其他機構之間的信用關系;金融機構作爲信用中介從社會各方面吸收和積聚資金,同時通過貸款等活動將其運用出去;國際收支順差、逆差的調節也離不开信用。這說明信用關系已成爲現代經濟中最基本最普遍的經濟關系。
  (3)從信用對現代經濟的作用來分析。信用對現代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主要表現在:信用保證現代化大生產的順利進行,即信用活動從資金上爲現代化大生產提供條件;在利潤率引導下,信用使資本在不同部門之間自由轉移,導致各部門利潤率趨向相同水平,從而自然調節各部門的發展比例;在信用制度基礎上產生的信用流通工具代替金屬貨幣流通,節約流通費用,加速資本周轉;信用爲股份公司的建立和發展創造了條件,同時,信用聚集資本,擴大投資規模的作用通過股份公司的形式也得到了充分發揮。
  綜合以上三個方面,不難看出,現代經濟是一種信用經濟

信用在現代經濟中的作用

  信用在現代經濟中有何作用?
  信用在現代經濟中的作用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其積極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1)現代信用可以促進社會資金的合理利用。通過借貸,資金可以流向投資收益更高的項目,可以使投資項目得到必要的資金資金盈余單位又可以獲得一定的收益;(2)現代信用可以優化社會資源配置。通過信用調劑,讓資源及時轉移到需要這些資源的地方,就可以使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運用;(3)現代信用可以推動經濟的增長。一方面通過信用動員闲置資金,將消費資金轉化爲生產資金,直接投入生產領域,擴大社會投資規模,增加社會就業機會,增加社會產出,促進經濟增長;另一方面,信用可以創造和擴大消費,通過消費的增長刺激生產擴大和產出增加,也能起到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
  信用對經濟的消極作用主要表現在信用風險經濟泡沫的出現。信用風險是指債務人無法按照承諾償還債權人本息的風險。在現代社會,信用關系已經成爲最普遍、最基本的經濟關系,社會各個主體之間債權債務交錯,形成了錯綜復雜的債權債務鏈條,這個鏈條上有一個環節斷裂,就會引發連鎖反應,對整個社會的信用聯系造成很大的危害。經濟泡沫是指某種資產商品價格大大地偏離其基本價值經濟泡沫的开始是資產商品價格暴漲,價格暴漲是供求不均衡的結果,即這些資產商品需求急劇膨脹,極大地超出了供給,而信用對膨脹的需求給予了現實的購买和支付能力支撐,使經濟泡沫的出現成爲可能。信用典故
  1596年,荷蘭的一個船長帶着17名水手,被冰封的海面困在了北極圈的一個地方。8個月漫長的冬季,8個人死去了。但荷蘭商人卻做了一件令人難以想象的事情,他們私毫未動別人委托給他們運輸的貨物,這些貨物中就有可以挽救他們生命的衣物和藥品。冰凍時節結束了,幸存的商人終於把貨物幾乎完好無損地帶回荷蘭,送到委托人手中。荷蘭人有充分的理由權變,他們可以先打开托運箱,把能喫的東西喫了,等到了目的地,可以加倍償還托運者。任何人都會同意這種人道的做法。但是,荷蘭人沒有這樣做。他們把商業信用看得比一己的生命更重要。他們用生命作代價,守住信用,創造了傳之後世的經商法則。在當時,荷蘭本來只是個100多萬人口的小國,卻因爲商譽卓著,而成爲海運貿易的強國,福蔭世世代代的荷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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