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貸款

質押貸款(pledge loans)

質押貸款的概念

   質押貸款是指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質押物發放的貸款。可作爲質押的質物包括:國庫券(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國家重點建設債券金融債券AAA企業債券儲蓄存單等有價證券出質人應將權利憑證交與貸款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以個人儲蓄存單出質的,應提供开戶行的鑑定證明及停止支付證明。

質押貸款的條件

   借款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並按規定辦理納稅登記和年檢手續的企事業法人

  產品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佔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還本付息能力,原應付貸款本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銀行認可的償還計劃;

  按《銀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核定,原則上信用等級必須爲A級(含)以上;

  已在銀行开立基本账戶一般存款账戶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的50%;

  借款人的經營財務制度健全,主要經濟財務指標符合我行的要求;

  申請長期貸款項目必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新建項目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項目投資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資本比例

  作爲質物的動產或權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出質人必須依法享有對質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向我行書面承諾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

  以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支票本票存款單、國庫券等有價證券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得超過90%;

  以動產、依法可以轉讓股份股票)、商業承兌匯票倉單、提單等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得超過70%;以其他動產或權利質押的,質押率最高不得超過50%。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信貸業務申請書;

  2、借款人和出質人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3、借款人和出質人董事會決議;

  4、出質人出具的信貸擔保承諾書;

  5、質物權屬證明;

  6、銀行認可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出具的質押價值評估報告;

  7、用款計劃及還款來源說明;

  8、與借款用途有關的業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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