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
概述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爲中央銀行、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外資、僑資、合資金融機構四大類。
金融機構簡介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爲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开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托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的。1984年以前,中國人民銀行身兼中央銀行及商業銀行的職能。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同時成立中國工商銀行來辦理其原來商業銀行的業務。1995年3月1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確立了其作爲中央銀行的法律依據。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設立,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爲目的的,不以盈利爲目標的金融機構。1994年,我國組建了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开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008年12月16日,國家开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爲我國第一家由政策銀行轉型而來的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放款,辦理轉帳結算爲主要業務,以盈利爲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企業。能夠吸收活期存款,創造貨幣是其最顯蓍的特徵。
商業銀行通過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對其銀行資產、負債進行綜合、全面管理,通過謀求合理的資產與負債結構,使銀行資產達到保值增值目的。我國現有
5家國有商業銀行(中、農、工、建、郵政儲蓄銀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中信、華夏、招商、光大、民生、浦東發展、深圳發展、渤海、廣發、興業、浙商及交通銀行),110家城市商業銀行。
保險公司
保險,運用互助共濟的原理,將個體面臨的風險由羣體來分擔。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業務險種達400余種,大致可分爲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人身保險四大類及保險機構之間的再保險。1995年10月1日,第一部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开始施行。
我國全國性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華泰財產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和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險公司有新疆兵團保險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衆保險公司,永安財產保險公司和華安財產保險公司等;外資、合資保險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險深圳公司,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國美亞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東京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豐泰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信托投資公司
信托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爲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托、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限於信托、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少數確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一年以的專項信托受益債券,用於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但不準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信托業務一律採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籤訂信托契約的方式進行,信托投資公司受托管理和運用信托資金、財產,只能收取手續費,費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信托投資公司業務特點:收益高、責任重、風險大、管理復雜等。
證券機構
證券,指政府部門批準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基金、存托憑證和有價憑證。
主要證券機構簡介: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买賣和自營买賣和自營买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如華夏證券有限公司,中國國泰證券有限公司等。
證券交易所,不以盈利爲目的,爲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證券交易的的場所和設施,並履行相關職責,實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登記結算公司,確保證券交易的過程準確和資金及時、足額到帳。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是由企業集團內部各成員單位入股,向社會籌集中長期資金,爲企業技術進步服務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吸收集團成員的存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對集團成員發放貸款;辦理同業拆借業務;對集團成員單位產品的購买者提供买方信貸等。
財務公司的定位,應以籌集中長期資金,用於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而企業集團成員所需短期資金轉由商業銀行貸款支持。
信用合作組織
合作制,是分散的小商品生產者爲了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困難,獲得某種服務,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組織起來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
合作制 股份制
入股方式 自下而上參股 自上而下控股
經營目標 爲社員服務 利潤最大化
管理方式 “一人一票” “一股一票”
分配方式 盈利主要用於積累,歸社員集體所有 股東分紅,積累要量化到每一股份
其他金融機構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個人爲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和個人匯兌等負債、結算業務爲主。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企業的要求,籌措資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資”的設備租賃;租期內承租人只有使用權。
典當行:以實物佔有權轉移的形式爲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臨時性質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