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人

什么是保險
  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在我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是法人,公民個人不能作爲保險人。
  世界各國對於保險人的資格一般都有法律規定,對於保險人業務經營的範圍、管理和監督、以及機構的設立,一般也都有專門的立法規定。世界上除極少數國家(如英國)允許個人經營保險業務外,大多以法人經營爲主(稱保險公司)。保險人的具體形式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險公司、相互保險社、保險合作社、國營保險公司及專業自保公司
保險人的特點
  商業保險人具有以下特點:
  1、保險人是依法成立並有經營保險業務許可的法人?,?保險公司不僅成立合法?,?而且已申請保險業務經營許可證。
  2、保險人是保險基金組織管理﹑使用人。保險人通過收取保險費建立保險基金?,?經營保險業務?,?保險分配﹑使用﹑投資必須依法進行。
  3、保險人承擔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 保險人的權利
  《保險法》規定的保險人的權利主要有:
  1、對保險標的的檢查、建議權。
  2、投保人保險人違約時的增加保險費或合同除權
  3、經保險人同意採取安全預防措施權。
  4、危險增加而增加保險費或合同除權
  5、代位賠償請求權。
  6、除合同有相反約定外,保險標的部分損失時,保險人有權終止合同保險人終止合同的,應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並退還相應的保險費。
保險人的義務
  1、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
  2、及時籤發保險合同的義務。
  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人應及時向投保人籤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3、非法定事由不得解除保險合同的義務。
  4、說明合同條款的義務。
  5、通知的義務。
  6、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義務是指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或者是在保險合同約定的給付保險金的條件具備時?,?保險人依照約定向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這是保險人的最主要的義務?,?要點:
  1)受損的必須是保險標的?。
  2)必須是由保險事故引起的損失?。
  3)保險金的賠償或給付?,?必須在保險合同規定的限額內?。
  7、保險人或者保險接受人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道的投保人保險人或者保險分出人的業務和財產情況,負有保密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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