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

什么是計量
  計量是指以技術和法制手段保證量值準確可靠、單位統一的測量。廣義的理解是指有關測量知識的整個領域。計量在歷史上稱之爲“度量衡”。
  計量涉及到工農業生產、國防建設、科學試驗、國內外貿易、人民生活等各方面,是國民經濟的一項重要的技術基礎。
  隨着生產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代計量已遠遠超出“度量衡”的範圍。現有長度、熱學、力學、電磁學、無线電、時間頻率、電離輻射、光學、聲學、化學等計量專業,已形成了一門獨立的學科──計量學。
計量的內容
  計量的內容通常可概括爲以下六個方面:計量單位單位制:計量器具(或測量儀器),包括實現或實現計量單位的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與工作計量器具:量值偉遞與溯源,包括檢定、校準、測試、檢驗與檢測:物理常量、材料與物質特性的測定:測量不確定度、數據處理與測量理論及其方法:計量管理,包括計量保證與計量監督等。
計量的分類
  計量分爲科學計量、工程計量和法制計量3類,分別代表計量的基礎性、應用性和公益性三個方面。
計量的特點
  計量的特點有:準確性、一致性、溯源性、法制性。
計量學研究的內容
  計量學研究的內容包括:
  (l)計量單位及其基準、標準的建立、復制、保存和使用;
  (2)量值傳遞、計量原理、計量方法、計量不確定度以及計量器具的計量特性;
  (3)計量人員進行計量的能力;
  (4)計量法制和管理
  (5)有關計量的一切理論和實際問題
計量學的分類
  (1)目前我國按專業把計量學劃分爲幾何量、溫度、力學、電磁學、電子、時間頻率、電離輻射、光學、聲學、化學(含標準物'質)等10大類。
  (2)就學科而言,根據任務性質,計量學又可分爲法制計量學、普通計量學、技術計量學、質量計量學、理論計量學等。
  (3)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根據應用領域將計量學分爲工業計量學、商業計量學、天文計量學、醫用計量學等。
計量與消費者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公布,使消費者又多了一件保護自己權益的武器,但由於《計量法》的專業性較強,不易爲廣大消費者所掌握,故將計量與消費者的關系作一簡要介紹。
  在商業活動中很多商品都是根據商品的數量結算的,而商品的數量大多是借助計量器具確定的。例如糧、棉、油、肉、糖、蔬菜等商品都是使用各種稱重計量器具── 秤檢斤計重的;布匹、毛料以及各種化纖紡織品是用尺量計數的;水、電、煤氣等則是分別通過水表、電表、煤氣表等計量儀表計量的。买賣雙方依據這些計量器具的示值進行結算,因此其量值是否準確將直接關系到买賣雙方的經濟利益。如果計量示值比商品實際值大,消費者在經濟上就會受到損失;反之,計量示值比商品實際值小,賣方就會喫虧。
  由此可見,加強計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和懲處利用計量器具作弊的不法行爲,確保商用計量器具準確,是保證公平交易、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的重要保證之一。《計量法》規定:“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行,可以並處罰款。”《計量法》的頒布,爲進一步加強和發展商業計量工作、維護消費者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據。廣大消費者要協助計量工作部門加強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以維護國家和消費者自己的利益。
我國的計量法規體系
  我國的計量法規體系由三部分組成:
  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2)國務院制定(或批準)的計量行政法規和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地方計量法規;
  3)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的計量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範,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部門計量管理辦法,縣級以上人發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制定的地方計量管理辦法。
計量法的基本內容
  計量法的基本內容是:
   1)計量立法宗旨
  2)調整範圍
  3)計量單位
  4)計量器具管理
  5)計量監督
  6)計量授權
  7)計量認證
  8)計量糾紛的處理
  9)計量法律責任
計量單位
  計量單位是爲定量表示同種量的大小而約定定義和採用的特定量。
  10.我國法定計量單位的構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國際單位制(SI)的單位 SI單位 SI基本單位共7個 SI導出單位 包括SI輔助單位在內的具有專門名稱的SI導出單位,共21個 組合形式的SI導出單位 SI單位的倍數單位(包括SI單位的十進倍數單位和十進分數單位),共20 個。 國家選定的作爲法定計量單位的非SI單位,共16個 由以上單位構成的組合形式的單位
  國際單位制(SI)
相關條目會計計量貨幣計量《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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