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體制改革


簡介
  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關系生產力上層建築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集中表現在生產關系上層建築中與生產力發展不相適應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的環節和方面,這些環節和方面又都集中在經濟體制上,因此,我們改革經濟體制,就是要在堅持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產關系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的環節和方面。這種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是爲了大大促進社會主義生產力的發展,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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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就是要打破傳統的以中央集權爲特徵的僵化的、嚴重束縛社會生產力發展的計劃經濟體制,建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充分吸收和借鑑當今世界先進各國一切反映現代社會化生產經營管理制度與方法的、又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而大力推動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達到國家繁榮昌盛、人民富裕幸福的目的。
  鄧小平同志堅持發展是硬道理,採取了鼓勵闖、放手幹,先做遊戲,後定規則的策略,經濟建設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但從總體上講,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主要是自下而上的改革。經濟作爲社會物質基礎部分,改革可以從基層开始,局部的變動是可控的,在一個漸進的過程中是不足以影響全局的。但政治體制是屬於上層建築的東西,觸一發而動全身,它的改革不能簡單的套用經濟體制改革的思路和模式。在改革的過程中,我們既要充分發揮人民羣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必須牢牢的把握改革的方向,主要應該採用自上而下的方式進行。在具體實施之前,共產黨作爲一個執政黨,必須有一個總體的設想和方案,通過法律的形式把主要內容和基本程序固定下來。做到先定規矩,再整體有序推進。 因此,鄧小平說中國的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改革是指經濟體制改革而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就是自下而上經濟體制改革一個很好的例子。解釋
  經濟體制改革:經濟體制的調整和改造。在中國,大規模的經濟體制改革起於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其基本目標是把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改革成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所有制方面,實行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制度,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推行公有制實現形式的多樣化;在分配方面,實行以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形式並存的制度。在農村,進一步完善以家庭聯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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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責任制爲基礎的雙層經營體制;在城市,以增強企業活力爲中心環節,國有企業改革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爲方向。在宏觀調控方面,對計劃、財政稅收金融、物價、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體制進行系列配套改革。同時實行對外开放等等。加快經濟體制改革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由之路。性質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關系生產力上層建築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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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改革經濟體制,是在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產關系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的環節和方面。這種改革,是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改革的進行,只應該促進而絕不能損害社會的安定、生產的發展、人們生活的改善和國家財力的增強。”實施原因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經過了幾年的酝釀才實踐。十一屆三中全會在決定把全黨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的同時就着重指出,爲了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對經濟體制進行改革。
  農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它的成功經驗,農村發展對城市的要求,爲以城市爲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 提供了極爲有利的條件。

pic-info">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長高尚全

這幾年以城市爲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也已進行了許多試驗和探索,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和重要經驗,使經濟生活中出現了多年未有的活躍局面。但是改革是初步的,進一步改革是城市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內在要求。城市是中國經濟、政治、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現代工業和工人集中的地方,起着主導作用。只有堅決、系統的進行改革,繁榮經濟,才能適應新形式,使社會主義現代化更快、更好的發展。
  目前,全世界都面臨着新技術革命的挑战,我們只有有效的改革經濟體制,吸收新科技成就,推動科技進步,創造新的生產力,才能適應世界的挑战,更好的擔負起建設社會主義的重任。目標
  1.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涵義及其存在的客觀必然性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經濟體制。
  (1)經濟活動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適應供求關系的變化;
  (2)通過價格槓杆和競爭機制的功能,把資源配置到效益較好的環節中去,實現優勝劣汰;
  (3)運用市場對各種經濟信號反應比較靈敏的優點,促進生產和需求的及時協調。
  2.掌握計劃和市場兩種經濟調節手段及其有機結合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市場和計劃都是資源配置的調節手段,兩者能夠而且必須相互結合。
  市場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計劃則主要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一個重要手段。發揮市場調節的基礎性作用的同時,並不排斥計劃的調節作用。
  3.熟悉經濟制度、經濟體制及其選擇確定方式
  社會資源配置有兩種方式:計劃方式和市場方式,與此相適應,經濟體制也

pic-info">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

有兩種基本體制:計劃經濟體制和市場經濟體制。
  4.掌握經濟體制改革的必要性、目標和基本框架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由五個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重要環節構建而成)
  ①必須堅持以公有制爲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進一步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开、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②建立和培育全國統一开放的市場體系,實現城鄉市場緊密結合,國內市場國際市場相互銜接,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
  ③轉變政府管理經濟職能,建立以間接手段爲主的、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保證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
  ④建立以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個人收入分配制度,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⑤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爲城鄉居民提供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社會保障,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措施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認真抓好四個互相聯系的重要環節:
  (1)轉換國有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經營機制,把企業推向市場,增強它們的活力,促使企業經濟利益的推動下自發地實現資源配置。
  (2)加快市場的培育。沒有市場就沒有市場經濟
  (3)深化分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分配經濟利益實現的制度。沒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分配就沒有市場
  (4)混合經濟中政府主要是調節個體經濟單位經濟行爲,而不是經濟活動的直接參與者。在中國轉變政府職能的根本途徑是政企分开。
  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發〔2010〕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九個重點
  (一)關於農村改革。(1)農村綜合改革試點繼續擴大。目前,安徽、河南等9個省份在全省(區、市)开展試點,其他22個省份選擇20個市(地)、389個縣(市)擴大試點範圍。國有農場稅費改革政策全面落實,減輕大湖區農民負擔綜合改革工作正在推進。(2)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準入試點取得積極成效,重要農畜產品政策性保險开始試點。
  (二)關於國有經濟改革和非公經濟發展。(1)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深化。2007年,國資委完成了14家中央企業參與的8次重組中央企業戶數減至151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2008年开始試行。(2)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體制環境進一步改善。與《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幹意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絕大部分已經出臺。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繼續推進。
  (三)關於財稅金融體制改革。(1)財政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全國23個省份進行了“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28個省份正在逐步推开“鄉財縣管”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分批將預算管理收費基金及其他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2)稅收體制改革穩步推進。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已於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擴大到中部地區26個老工業基地城市的八大行業出口退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制度繼續完善。(3)金融調控體系進一步健全。報價制的上海銀行同業拆放利率(Shibor)於2007年初推出。 5月21日起銀行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3‰擴大至5‰。中國投資公司成立,探索和拓展國家外匯儲備管理使用的渠道和方式。
  (四)關於市場體系建設。(1)資本市場制度建設取得進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取得成效。隨着建設銀行、中國神華、中國石油等海外上市企業在境內上市大盤藍籌股在股市中的比重明顯上升。繼續吸引高成長性中小企業上市創業市場建設的總體方案已獲國務院批準。公司市場建設取得突破,啓動了上市公司公司債券發行試點。企業債券核準程序進一步簡化,市場約束機制不斷強化。(2)土地市場在規範中發展。有關部門發布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進一步完善了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制度。土地督察制度全面落實。(3)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加快建設。自2001年以來,累計有13個省份出臺了以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戶口性質劃分、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爲主要內容的改革措施。
  (五)關於促進節能減排的體制機制改革創新。(1)完善有關法律政策。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頒布,將於2008年4月1日开始實施。有利於節能減排的電價形成機制繼續完善。(2)促進節能減排的統計體系、監測體系、考核體系和目標責任制全面建立。
  (六)關於教育體制改革。(1)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施。全面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惠及1.5億學生。一些城市免除了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2)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體系進一步建立健全。對教育部直屬6所師範大學新招收的師範生實行了免費教育。
  (七)關於社會保障制度建設。(1)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完善,11個省份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账戶試點取得新的成效。(2)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开,全國基本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全國農村。(4)以大病統籌爲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88個城市开始試點。
  (八)關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1)企業收入分配制度繼續完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逐步健全,絕大多數中心城市發布了工資指導價位。(2)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已基本到位,規範津貼補貼工作同時進行。
  (九)關於綜合配套改革試點。(1)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深圳經濟特區積極穩妥地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上海浦東新區在創新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轉變經濟運行方式、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機制方面取得了新進展;天津濱海新區在金融體制、涉外經濟體制、科技體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經驗;深圳經濟特區在健全對外开放的體制機制保障和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績。(2)重慶市、成都市、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羣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啓動。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
  發展改革委
  今年是繼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國際國內經濟深度調整和深刻變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進一步破除制約經濟結構調整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機制障礙,切實推動科學發展。結合當前改革發展形勢,現就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着力增強發展的內在動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爲奪取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全面勝利和“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奠定堅實的體制基礎。
  (二)總體要求。把保持經濟增長與調整經濟結構結合起來,着力完善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機制;把完善政府調控與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結合起來,着力激發經濟發展內在動力與活力;把推進社會建設與創新公共服務體制結合起來,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保障機制;把提高經濟效益與促進社會公平結合起來,着力形成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體制機制;把加快國內發展與提升开放水平結合起來,着力形成國際合作與競爭新優勢。
  二、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一)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的制度性障礙,支持民間資本投向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有效激發市場投資活力。(發展改革委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二)推動國有資本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適當退出,切實把國有資本投資重點放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拓寬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市場空間。(國資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三)繼續完善對小企業的支持政策,健全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开展支持小企業融資金融產品創新試點,研究制訂促進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銀監會財政部負責)
  三、深化國有企業壟斷行業改革
  (一)以推進廣電和電信業務雙向進入爲重點,制訂三網融合試點方案並开展試點,探索建立保障三網融合規範有序开展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廣電總局等負責)
  (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完成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出臺輸配電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意見,研究制訂農電體制改革方案並开展試點。(發展改革委、國資委、電監會、水利部、財政部、能源局負責)
  (三)推進鹽業管理體制改革,出臺鹽業管理體制改革意見及相關配套措施,推動形成新型食鹽供給體制和鹽業管理體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負責)
  (四)加快推進大型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公司層面的公司股份制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強化境外國有資產監管等基礎性制度建設。(國資委牽頭)
  四、深化資源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一)出臺關於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的實施辦法,簡化電價分類結構,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費用分攤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繼續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發展改革委、電監會、能源局負責)
  (二)穩步推進水價改革,在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農業節水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財政部負責)
  (三)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醫療廢物等處理收費制度,研究建立危險廢物處理保證金制度,制訂出臺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的指導意見並擴大試點範圍,完善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制度。(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五、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一)出臺資源稅改革方案,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研究實施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完善消費稅制度,研究开徵環境稅的方案。(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負責)
  (二)全面編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試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加快形成覆蓋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統一、有機銜接的公共預算體系。推進預算公开透明,健全監督機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財政風險防控機制。(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發展改革委負責)
  (三)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統計報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和使用管理制度。(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資委負責)
  六、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一)借鑑國際監管標準的改革,完善金融監管體制。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強化資本流動性要求,確立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制度。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信息共享機制和國際合作機制。完善跨境資本流動監管機制。探索規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外匯局負責)
  (二)修訂出臺《貸款通則》,積極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加快發展多層次信貸市場。盡快出臺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制定出臺存款保險條例。(人民銀行銀監會負責)
  (三)加快股權投資基金制度建設,出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完善新興產業創業投資管理機制。健全創業市場相關制度,推進場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形成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發展改革委、證監會財政部負責)
  (四)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加快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开展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試點,深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改革。(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負責)
  (五)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研究制訂偏遠山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費用補貼等辦法,研究制訂農村抵押擔保條例,充分發揮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在支持“三農”中的作用。(銀監會、人民銀行財政部負責)
  七、協調推進城鄉改革
  (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條例,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提出規範農村土地整治的指導意見。修訂國有建設用地劃撥目錄,深化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國土資源部牽頭)
  (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進一步完善暫住人口登記制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做好新形勢下農村改革試驗工作。制訂出臺進一步加快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推進國有農場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融合。制訂出臺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思路,進一步推進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推進農村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農業部、林業局、水利部、交通運輸部等負責)
  八、深化民生保障體制改革
  (一)研究調整和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標、重點和措施。積極穩妥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推進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設,改革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行業工資總額管理制度,完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分配和監管制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等負責)
  (二)完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全面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研究解決城鎮集體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及城市無收入老年居民養老保險問題,繼續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配套政策並擴大試點範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
  (三)建立健全保障住房規劃建設管理體制,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推進城市和工礦區棚戶區改造,出臺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長遠健康發展的綜合性政策。(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九、深化社會領域改革
  (一)出臺並實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爲重點,推進人才培養體制、考試招生制度、現代學校制度和辦學體制等改革,並啓動相關試點工作。(教育部牽頭)
  (二)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全面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扎實做好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等五項重點改革。(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三)加快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推進非時政類報刊改革,制訂出臺公益性新聞出版單位改革意見,基本完成中央各部門各單位經營出版社轉制任務。(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四)探索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科技創新舉國體制,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科技部牽頭)
  十、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
  (一)研究制訂關於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的指導意見,促進對外貿易協調可持續發展。(商務部牽頭)
  (二)研究修訂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簡化和規範外資審批程序,建立外資並購安全審查制度。制訂出臺境外投資條例,加快完善境外投資促進政策和服務體系。(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法制辦負責)
  十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辦分離的原則,制訂出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文件及相關配套文件,逐步擴大改革試點範圍,爲全面啓動改革創造條件、積累經驗。(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負責)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出臺政府投資條例,加快制定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制定中央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責任追究指導意見和代建制管理辦法,建立重大項目專家評議制度。(發展改革委、法制辦負責)
  (三)研究推進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政府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意見。(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管局負責)
  十二、積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
  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要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升开放水平、統籌城鄉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等战略任務深化改革,率先突破,形成有推廣價值的改革經驗。各部門要積極支持改革試點工作,將專項改革試點放到試驗區先行先試。支持和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开展多種形式的改革試點。(發展改革委牽頭)
  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貫徹落實,確保2010年經濟體制改革各項重點工作取得實質性突破,國務院已經確定的其他改革任務也要穩步推進。牽頭負責部門要積極推動並會同相關部門科學制訂改革方案,明確實施步驟和時限要求,落實工作責任;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年度改革任務的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建立健全部門間統籌協調推進改革的工作機制,督促檢查各項改革進展和落實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在做好年度改革工作的同時,要認真分析國內外發展的新情況、新變化,從解決制約科學發展的重大體制性問題入手,研究提出中長期改革總體思路,科學編制“十二五”時期重點領域改革規劃,進一步提高統籌推進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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