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

基本概念
國資委tp://a4.att.hudong.com/82/15/01300000196604122252155681683_s.jpg">國資委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置的,爲國務院直屬正部級特設機構。國務院授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根據黨中央決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黨委,履行黨中央規定的職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範圍是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企業)的國有資產
主要職責
國資委tp://a0.att.hudong.com/23/18/01300000196604122252185422210_s.jpg">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範圍是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企業)的國有資產,其主要職責爲:

(一)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战略性調整

(二)代表國家向部分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過法定程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制度

國務院國資委直屬機關工會工作制度

第一章總則

國資委tp://a1.att.hudong.com/82/18/01300000196604122252187434905_s.jpg">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下簡稱《工會章程》)和《中央國家機關工會工作辦法》規定,結合國務院國資委直屬機關實際,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條直屬機關工會是在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和國務院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領導下,依據《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由機關廳局、直屬事業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羣衆組織。是加強黨的執政地位、鞏固國家政權的重要支柱,是黨組織密切聯系廣大職工的橋梁和紐帶、开展羣衆工作的得力助手,是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保障各部門各單位中心任務完成的重要力量,是廣大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和維護者。

第三條直屬機關工會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爲主題,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爲根本,以健全基層工會組織爲基礎,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爲重點,以提高職工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爲關鍵。求真務實,統籌兼顧,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努力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科學構建工會工作新格局。

第四條直屬機關工會依法履行國家《工會法》和《工會章程》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在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和國務院國資委直屬機關黨委領導下,根據工會組織特點和廣大職工意愿,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开展工作。

第五條直屬機關工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依靠工會委員會集體智慧和力量研究決定重要工作事項,依靠工會委員會每一位領導成員分工負責落實各項日常工作。

第二章工會職責

第六條直屬機關工會的職責

(一)加強理論武裝、提高業務能力。認真組織廣大職工努力學習和實踐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线、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學習文化、科學、技術管理知識,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構建社會主義程度社會,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通過創建學習型工會組織,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直屬機關職工隊伍,真正成爲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積極探索、穩妥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出色完成各部門各單位中心任務的生力軍。

(二)建立健全維權機制,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堅持深入基層,密切聯系羣衆,了解職工情緒,反映職工意見,及時排憂解難,維護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和切實保護廣大職工做好本職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爲推動直屬機關改革發展、維護政治穩定提供可靠的思想和組織保證。

(三)切實保障職工民主權利。積極組織職工參與本部門本單位內部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國資委tp://a3.att.hudong.com/06/19/01300000196604122252196460974_s.jpg">國資委
(四)堅持重大節日和日常工作相結合,適時組織开展具有直屬機關特點的內容健康向上、形式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陶冶情操,強身健體,努力爲職工創建一個團結、和諧的學習和工作環境。積極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

(五)深入开展直屬機關建設“職工之家”活動,把各級工會建設成爲組織健全、維權到位、工作活躍、作用明顯、職工信賴的“職工之家”。

(六)依法搞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按規定上解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七)建章立制、規範管理,切實加強直屬機關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

第三章工會制度

第七條組織制度

(一)會員爲25人以上的直屬事業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都要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機關廳局建立分工會。會員不足25人的單位,可以單獨建立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會員聯合建立工會委員會。各處、部(室)成立工會小組。

(二)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的單位,同時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

(三)基層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據《工會章程》、《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和《中央國家機關部門機關工會選舉工作細則》規定的任職條件和程序,由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設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員會若幹名。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最低不少於3名,根據工作需要可設主任1名。選舉結果報直屬機關工會批準,每屆任期3-5年。

(四)直屬事業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都要建立職工代表大會

第八條會議制度

國資委tp://a0.att.hudong.com/58/19/01300000196604122252198086113_s.jpg">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部長 盧永真
(一)直屬機關會員代表大會(直屬機關工會工作會議)

1.會議主要任務:傳達上級工會、同級黨組織重要會議精神和指示;聽取和審議工會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報告;討論決定工會重大問題;換屆選舉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2.會議每年召开一次。

(二)工會委員全體會議

1.會議主要議題:研究決定關於貫徹上級工會和同級黨組織重要會議精神和指示的工作計劃;討論提出直屬機關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意見;研究召开會員直屬機關代表大會的籌備方案;擬定關於向上級工會或同級黨組織的工作請示報告;研究直屬機關工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審議直屬工會經費的預、決算研究重大活動實施計劃。

2.會議成員爲直屬機關工會全體委員。必要時擴大其他有關人員。會議每半年召开一次。

(三)機關內部事務管理聯席會議

負責組織並出席直屬機關黨委主持召开的機關內部事務管理聯席會議。

第九條請示匯報制度

直屬機關工會接受直屬機關黨委的領導,貫徹執行直屬機關黨委的決議,定期向直屬機關黨委請示匯報的工作。內容包括:關於工會貫徹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重要會議精神,以及工會工作部署的實施意見;關於召开會員代表大會的組織方案,直屬工會主要領導成員的預備人選;關於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職工羣衆的思想動態和對機關黨羣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關於提請黨組織討論的工會重要事項等。

第十條工會經費管理制度

(一)會員會費按每人每月基本工資(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之和)的0.5%繳納。機關廳局分工會將所收會費總額的30%上繳直屬機關工會,70%自行留用;直屬事業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基層工會所收繳的會員會費參照上述機關分工會的比例

(二)機關廳局、直屬事業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按照本部門全年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本工會撥繳。(其經費在稅後列支、使用專用發票),各基層工會將撥繳會費的70%留用,30%上解直屬機關工會。

(三)直屬工會實行經費獨立的方針,建立健全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制度。按照“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經費用於維護職工權益、職工困難補助、开展職工教育和組織文體活動。

(四)工會的財產、經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基層工會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得拖延或拒不按時、足額上解工會經費。

第十一條會籍管理制度

(一)職工入會,由所在部門單位基層工會(分工會)負責辦理手續,報直屬機關工會審批、備案。

(二)會員調出,由其所在單位工會負責辦理轉移手續。必要時直屬機關工會協助辦理。機關廳局會員調出,由直屬機關工會負責辦理轉移手續。

(三)各基層工會(分工會)要及時建立健全會員登記制度,隨時準確掌握會員變動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爲每年年度會員計提供可靠數據。

第十二條“創先爭優”制度

(一)爲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直屬機關各級工會組織和工會幹部的積極性與創造性,直屬機關工會开展創建“先進基層工會”、“優秀工會幹部”和評選“工會之友”活動,並且每兩年於“五一”前夕舉行一次“先進基層工會”、“優秀工會幹部”和“工會之友”表彰大會。

(二)評選與表彰範圍

機關廳局、直屬事業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基層工會(分工會)和專(兼)職工會幹部、黨政領導幹部。

(三)表彰名額

1.先進基層工會(分工會)20個;

2.優秀工會幹部30名;

3.“職工之友”20名。

(四)評選條件

1.先進基層工會(分工會)

國資委tp://a1.att.hudong.com/08/19/01300000196604122252199743958_s.jpg">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一行赴國航西南飛行部慰問
(1)工會組織健全。本部門本單位工會組織及其工作機構健全,按時換屆選舉。

(2)領導班子團結。工會委員會認真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領導成員之間團結信任、相互支持、配合默契、有位有爲。

(3)忠實履行職責。模範遵守國家《工會法》,依法履行《工會章程》職責。緊密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工作實際,認真貫徹黨的路线、方針和政策,堅持“八榮八恥”,積極配合黨組織开展工作,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制度健全,管理規範;與時俱進,富有創意,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按時、足額上解工會會費。

(4)工作成績顯著。廣大職工的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不斷提高;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力度明顯增強;職工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文化體育活動豐富多彩;按時完成上級工會組織部署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活動,圍繞中心,維護大局成績顯著。

(5)工會深受職工信任、支持和擁戴,真正成爲“職工之家”。

2.優秀工會幹部

(1)堅持理論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和實踐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堅持黨的路线、方針和政策。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正派。

(2)敬業愛崗、顧全大局,維護團結、忠於職守,清政廉潔、辦事公道。

(3)密切聯系羣衆,認真調查研究。堅持以人爲本,維護職工權益。積極排憂解難,幹部職工信賴。

(4)積極組織職工參加上級工會和本部門本單位工會的組織活動。

3.工會之友

(1)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和實踐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業務水平高。重視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具有較高的領導管理能力,工作業績突出。

(3)全局觀念強。全方位地支持工會开展工作,工作思路實事求是,措施周密細致。帶頭參加工會的組織活動,工作成績顯著。

(4)作風正派、團結同志、關心羣衆,有較高威信。

4.評選與表彰

(1)屆時根據直屬機關工會有關通知的具體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基層工會組織全體職工自下而上逐級評選。按照絕大多數職工意見提出表彰人選,經工會委員會審議並報同級黨組織同意後,報直屬機關工會。

(2)直屬機關工會委員會審議通過,確定表彰人選。

(3)直屬機關工會召开表彰大會,分別授予“國務院國資委直屬機關先進基層工會組織”、“國務院國資委直屬機關優秀工會幹部”和“國務院國資委直屬機關工會之友”榮譽稱號,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國務院國資委機關廳局分工會、直屬事業單位、直管協會和京外中央企業在京單位基層工會,執行本工作條例。

第十四條本工作制度自二○○六年六月一日起試行。

第十五條本工作制度由國務院國資委直屬機關工會負責解釋。

股指

國務院國資委就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出臺相關指導意見

國資委tp://a0.att.hudong.com/43/19/01300000196604122252193889908_s.jpg">國資委
2005年06月17日國務院國資委公布了《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要求,爲保證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國有股股東,以及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要從改革全局出發,積極支持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發揮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資本市場中的導向性作用,促進資本市場實現長期、穩定發展。

《意見》強調,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要着眼於上市公司長遠發展,切實保護各類投資者特別是公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國有股股東要不斷提高上市公司競爭力,做強做大,努力增加對投資者的回報,構建國有股股東和其他投資者的共同利益基礎。

《意見》還特別提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要根據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原則,確定股權分置改革後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並與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一並披露。今後,國有股股東所確定的最低持股比例需要調整的,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監管要求規範、有序進行。

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在就《意見》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特別強調,《意見》所提出的關於國有控股股東研究確定最低持股比例的原則要求,目的是要給市場一個明確的信息:在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以及國民經濟基礎性和支柱性行業中,國有資本在一定時期內還要保持較高的控股比例,以保證國有資本控制力;對屬於控股股東主業範圍,或對控股股東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也要在一定時期內保證國有股東的控股地位。因此,國有股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雖然獲得了流通權,但並不意味着這些股份都會馬上上市出售,其中爲保證控股地位所必需的股份應繼續持有。

主任致辭
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成立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將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權經營權分離的原則,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和獎懲,並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作爲實施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重要工具,國資委網站將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爲指導,通過提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國有企業的改革,促進國有經濟的發展;通過搭建信息網絡平臺、开展電子政務,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水平。

期望通過我們的努力,借助互聯網搭建起與國有企業、各種所有制企業,以及社會各界之間信息溝通的橋梁。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西方國家不應歧視中國國企案例

2010年7月9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局副局長楚序平在上海就“鞍鋼投資美國合作建廠受阻”一事明確表態,希望西方國家能客觀評價中國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應放棄針對中國國有企業投資貿易的雙重標準。

楚序平是在第三屆中歐社會論壇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認爲,中國鞍鋼集團準備與美方合作建廠是一個互惠互利的項目,但卻遭到了美國議員的反對。

“這種歧視不利於實現經濟復蘇,不利於低碳經濟和綠色發展,不利於優化經濟結構,同時也不利於本國人民的福利。”楚序平說,“中國有一句老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當前西方國家需要正確評估中國的市場化改革進程以及中國國有企業市場化改革,應放棄對中國的貿易保護和投資保護,特別是要放棄針對中國國有企業投資貿易的雙重標準,實現公平對待。在美國的合作項目也是世界上技術水平最先進的鋼鐵廠,年產鋼35萬噸,只佔美國鋼材市場不到千分之三的份額。”

可查資料顯示,鞍鋼集團今年5月與美國鋼鐵發展公司籤訂合作協議,擬在美國建廠,投資額達1.75億美元。7月2日, 50名美國兩黨議員聯合致信美國財政部長蓋特納,以危及美國國家安全爲由,要求調查鞍鋼在美國投資建廠一事。鞍鋼集團總經理張曉剛隨後於本月7日在美國回應此事,盡管一些美國議員要求政府調查合資項目,但鞍鋼並不打算放棄投資美國鋼鐵發展公司位於密西西比州的鋼鐵廠。

大事記

2010年8月29日,王勇接任李榮融擔任國資委主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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