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

債券關鍵概念

1、 權力、義務、隱含在債券中的各種期權都在債券合約中明載。肯定性條款載明發行人因該做到的事情;否定性條款載明發行人應盡量避免發生的事情。
2、 債券具有以下特徵:
有效期——整個貸款合約存續的期限;
面值——發行人承諾在到期時或之前償還給投資者的金額
息票——發行人定期償還投資者的債券本金的一定比例息票償還期限通常是每年或每半年息票可以是固定的或浮動的。
3、 固定收益證券的類型:
零息債券,不支付利息,發行時折價發行;
累積利息債券,債券利息福利累積,但首期利息發放時間推遲;
遞增債券,其票面利率按約定隨着時間遞增;
遞延債券,前一段時期不發放利息,一定期限後累積的利息一次發放,之後按正常期限發放利息
4、 浮動利率債券存在一個息票公式,新新票利息等於參考利率加上或減去一個浮動基點利率上限是投資者可能收到的最高利率水平,利率下限是發行者必須支付的最低利率水平。
5、 累積利息是指從上期利息支付日起到債券被轉賣之日起的利息。由債券受讓人支付給賣出方。淨價指債券轉讓價中扣除累積利息的部分,全價即債券轉讓價。
6、 債券支付規則
分期付款償付債券,每期支付的款項包括利息和本金額,則最後一期支付完畢則本金即償還完畢;
提前償付條款存在於一些抵押貸款中。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償付基金條款,要求發行人定期償付一部分債券。
贖回條款,使得發行人有權在約定期限內按約定價贖回部分或全部債券。
贖回但不能融資條款,使發行人可以提前贖回債券,但不能用通過發行較低利率債券籌集的資金贖回前期發行的債券。
7、 常規贖回價格指按約定贖回支付的價格。非常規贖回價格指因特殊原因提前贖回或由於政府強制支配的原因形成的贖回價格
8、 受惠於發行人的嵌入期權相對減少債券擁有人的價值,這類期權包括:贖回期權,加速償付基金條款;
9、 受惠於投資者的嵌入期權相對增加債券擁有人的價值,這類期權包括:轉換期權看跌期權
10、機構投資者在債券二級市場上买賣主要有兩種方式:保證金購买或回購協議。回購協議是指:投資者在賣出某種證券的同時,與买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以約定價格再行購回該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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