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


種類
  

pic-info">原始憑證

1、按照來源不同分類:
  (1)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事項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如發票、飛機和火車的票據銀行付款通知單、企業購买商品、材料時,從供貨單位取得的發貨票等。
  (2)自制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开工單、成本計算單、出庫單等。
  2、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自制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及內容的不同,又可分爲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匯總原始憑證
  

pic-info">原始憑證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同時記錄若幹項同類性質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如各種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企業有關部門領用材料的“領料單”、職工“借款單”。購進材料“入庫單”以及根據账簿記錄和經濟業務的需要而編制的記账憑證,如:“材料費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記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以一月爲限)連續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自制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隨着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而分次進行的。如“限額領料單”是累計憑證
  

pic-info">原始憑證

(3)匯總憑證:匯總原始憑證是指根據一定時期內反映相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匯總編制而成的自制原始憑證,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發生情況。匯總原始憑證既可以以簡化會計核算工作,又便於進行經濟業務的分析比較。如。“工資匯總表”、“現金收入匯總表”、發料憑證匯總表”等都是匯總原始憑證
  3、按照格式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由有關部門統一印制、在一定範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全國通用的增值稅發票銀行轉帳結算憑證等)
  (2)專用憑證:由單位自行印制、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收料單、領料單、工資費用分配單、折舊計算表等)基本內容
  

pic-info">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原始憑證名稱、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接受原始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含數量、單價金額等)、填制單位籤章、有關人員籤章、憑證附件。附加條件
  

pic-info">原始憑證

除應當具備原始憑證的上述內容外,還應當有以下的附加條件: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應使用統一發票發票上應印有稅務專用章;必須加蓋填制單位的公章。2.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要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者由單位負責人指定的人員籤名或者蓋章。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要有收款單位收款人的收款證明,不能僅以支付款項的有關憑證代替。4.購买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5.銷售貨物發生退口並退還貨款時,必須以退貨發票退貨驗收證明和對方的收款收據作爲原始憑證。6.職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憑證,必須附在記账憑證之後。7.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爲原始憑證的附件。填制要求
  

pic-info">原始憑證

1.記錄要真實。原始憑證所填列的經濟業務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即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法規、制度的要求;原始憑證上填列的內容、數字,必須真實可靠,符合有關經濟業務的實際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僞造憑證。
  2.內容要完整。原始憑證所要求填列的項目必須逐項填列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必須符合手續完備的要求,經辦業務的有關部門和人員要認真審核,籤名蓋章。
  3.手續要完備。單位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員籤名蓋章;對外开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從外部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籤名蓋章。
  4.書寫要清楚、規範。原始憑證要按規定填寫,文字要簡要,字跡要清楚,易於辨認,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漢字。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且填寫規範,小寫金額用阿拉伯數字逐個書寫,不得寫連筆字,在金額前要填寫人民幣符號“¥”,人民幣符號“¥”與阿拉伯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金額數字一律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寫“00”或符號“-”,有角無分的,分位寫“0”,不得用符號“-”;大寫金額用漢字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等,一律用正楷或行書字書寫,大寫金額前未印有“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寫“人民幣”三個字,“人民幣”字樣和大寫金額之間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到元或角爲止的,後面要寫“整”或“正”字,有分的,不寫“整”或“正”字。如小寫金額爲¥1008.00,大寫金額應寫成“壹仟零捌元整”。
  5.編號要連續。如果原始憑證已預先印定編號,在寫壞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管,不得撕毀。
  

pic-info">原始憑證

6.不得塗改、刮擦、挖補。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开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开,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7.填制要及時。各種原始憑證一定要及時填寫,並按規定的程序及時送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進行審核自制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1)一次憑證的填制方法。
  一次憑證的填制手續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由經辦人員填制的,一般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者同時反映若幹項同類性質的經濟業務。
  (2)累計憑證的填制方法。
  累計憑證是在一定時期不斷重復地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它是由經辦人每次經濟業務完成後在其上面重復填制而成的。
  (3)匯總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匯總原始憑證,是指在會計的實際工作日,爲了簡化記账憑證的填制工作,將一定時期若幹份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一張匯總憑證,用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匯總原始憑證是有關責任者根據經濟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的。
  (4)記账編制憑證的填制方法。
  記账編制憑證,是由會計人員根據一定時期內某一账戶的記錄結果,對某一特定事項進行歸類、整理而編制的,以滿足會計核算或經濟管理的需要。外來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外來原始憑證是在企業同外單位發生經濟業務時,由外單位的經辦人員填制的。外來原始憑證一般由稅務局等部門統一印制,或經稅務部門批準由經濟單位印制,在填制時加蓋出據憑證單位公章方有效,對於一式多聯的原始憑證必須用復寫紙套寫。審核
  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應當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審核的主要內容有:
  1.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審核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有否違反財經制度的現象;原始憑證中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是否真實,有無弄虛作假情況。如在審核原始憑證中發現有多計或少計收入費用,擅自擴大开支範圍、提高开支標準,巧立名目、虛報冒領、濫發獎金津貼等違反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的情況,不僅不能作爲合法真實的原始憑證,而且要按規定進行處理。
  2.審核原始憑證的合理性。審核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的原則,有否違反該原則的現象。如經審核原始憑證後確定有突擊使用預算結余購买不需要的物品,有對陳舊過時設備進行大修理等違反上述原則的情況,不能作爲合理的原始憑證。
  3.審核原始憑證的完整性。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具備基本內容,有否應填未填或填寫不清楚的現象。如經審核原始憑證後確定有未填寫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無填證單位或制證人員籤章,業務內容與附件不符等情況,不能作爲內容完整的原始憑證。
  4.審核原始憑證的正確性。審核原始憑證在計算方面是否存在失誤。如經審核憑證後確定有業務內容摘要與數量、金額不相對應,業務所涉及的數量與單價的乘積與金額不符,金額合計錯誤等情況,不能作爲正確的原始憑證。對於審核後的原始憑證,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有錯誤或不完整之處,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符合有關規定,就一定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來編制記账憑證。檢查原始憑證的方法
  檢查原始憑證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方法是利用查账人員的經驗,對憑證中所列各要素進行審閱,視其是否存在異常之處,發現其中可能存在的錯弊;或將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與實際情況進行比較,視具是否存在差異並分析差異的性質和原因;或者將不同時期同類原始憑證上的相同要素進行對比分析,尋找其中存在的明顯變化,分析其是否具有業務依據和正當原由。
  原始憑證數量繁多,來源各異,查账人員不可能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常見的形式是採取抽樣檢查法,即按照一定標志和規律,從憑證總體中抽出其中一部分進行檢查,並以此推斷總體特性。
  在原始憑證的檢查中,審閱法抽樣法在諸多查账方法中居主導地位,常常爲查账人員首選。另外,查账人員對原始憑證進行分析,還可以使用復核法 (對原始憑證所記錄反映的有關數據資料進行重復驗算)、核對法(主要指h1證核,即將記账憑證與所附原始憑證進行核對)、推測和判斷(對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進行合理假設,並據以判斷其結果.特別是在發現憑證不能反映經濟業務真實面貌時)、詢問與函證法(對有關實物進行審查盤點,以證明原始憑證所記錄的數量和金額的正確性)、實物鑑定法(對有疑問的原始憑證,如其真實性存在問題,是否被篡改等,請有關專家對其進行鑑定,以鑑別其真實性和合法性,(其主要方法有物理鑑定、化學鑑定和法律鑑定)等等。原始憑證中的錯弊
  原始憑證舞弊是指篡改、僞造、竊取、不如實填寫原始憑證、或利用舊、廢原始憑證來將個人所花的費用僞裝爲單位的日常开支,借以達到損公肥私的目的。例如某企業領導通過篡改憑證接受人將自己子女上學的費用作爲企業的職工培訓費入账。例如某祕書從不法分子手中購得假空白發票填上後到廠裏報銷人账。例如在復寫紙下墊一張白紙,使原始憑證的正、副聯的數字內容不一致,像銷售貨物开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與客戶勾結,將客戶持有的抵扣聯的數額寫大,讓其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變大,而本企業持有的存根聯上則據實記錄,保持正常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客戶單位弄虛作假多抵扣的進項稅額的“好處”則與开票單位分享。
  發生在原始憑證中的錯誤主要是把原始憑證中各項內容錯記。例如把原始憑證的接受單位和人員弄錯;或把日期記錯,造成會計分期中出現跨期事項,使得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或把數量、價格的小數、位數、單價弄錯,使得金額出現偏差;或使用不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按要求使用印鑑,原始憑證編號不連續等等。原始憑證錯誤的危害
  原始憑證中的錯誤雖然不是故意行爲,但其危害很大,如原始憑證的印鑑錯誤會使單位財會人員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原始憑證中的金額計量單位錯誤會導致多付或少付貨幣;錯誤的日期會影響該項業務的正確歸屬期。原始憑證錯弊的鑑別
  不論原始憑證舞弊採用什么方式,其原始憑證上都會直接或間接地表現出以下特點中的一點或幾點。
  (1)對刮、擦、用膠帶拉扯的原始憑證,其表面總會有毛粗的感覺,可用手摸,背光目視的方法檢查出來;對用“消字靈”等化學試劑消退字跡而後寫上的原始憑證,其紙張上顯示出表面光澤消失,紙質變脆,有淡黃色污斑和隱約可見的文字筆畫殘留,紙張格子线和保護花紋受到破壞,新寫的字跡由於藥劑作用而滲散變淡等特徵中的一條或幾條。
  (2)對添加改寫的原始憑證,其文字分布位置不合比例,字體不是十分一致,有時出現不必要的重描和交叉筆畫。
  (3)對於冒充籤字的原始憑證,其冒充籤字常常在筆跡熟練程度、字形、字的斜度、字體方向和形態、字與字、行與行的間隔、字的大小,壓力輕重,字的基本結構等方面存在差異有時可以通過肉眼觀察發現。
  (4)對於僞造的原始憑證可以通過對比原始憑證的防僞標志來鑑別。
  對於以上四種舞弊手法,如屬必要,可請公安部門運用特定的技術進行鑑別。
  (5)憑證明顯不規範,要素不全,經常缺少部分要素,其關鍵要素經常出現模糊,讓人對其經濟業務活動的全貌感到模糊。例如購买辦公用品(實爲購买個人消費品)的假憑證,往往只注明“辦公用品”,而不注明到底購买了什么辦公用品,其規格、型號、品種、數量如何。
  (6)其金額往往只有一個總數,而沒有分項目的明細,經不起推敲。
  (7)原始憑證的經手人經常含而不露,有時有名無姓或有姓無名,如果仔細追問很可能查無此人。
  (8)原始憑證上的時間與業務活動發生的時間及以後的入账時間相距甚遠。
  (9)主要業務憑證與其他相關的憑證不配套,有時只有其中一部分,而沒有另一部分。如銷售貨物只有銷售發票而無發貨單據、托運證明、出門單、結算憑證等。
  (10)憑證的形式不規則,以非正規的票據憑證代替正規的原始憑證。例如用貨幣收付憑證代替實物收付憑證;以自制憑證代替外來憑證;以非購銷憑證代替購銷憑證等。
  另外,原始憑證的內容、結算方式資金流向與對方單位等處都可能存在着異常。如何處理記账憑證的附件
  在實際工作記账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種類繁多,爲了便於日後的裝訂和保管,在填制記账憑證的時候應對附件進行必要的外形加工。過寬過長的附件,應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折疊。折疊後的附件外形尺寸,不應長於或寬於記账憑證,同時還要便於翻閱;附件本身不必保留的部分可以裁掉,但不得因此影響原始憑證內容的完整;過窄過短的附件,不能直接裝訂時,應進行必要的加工後再粘貼於特制的原始憑證粘貼紙上,然後再裝訂粘貼紙。原始憑證粘貼紙的外形尺寸應與記账憑證相同,紙上可先印一個合適的方框,各種不能直接裝訂的原始憑證,如汽車票、地鐵車票、市內公共汽車票、火車票、出租車票等,都應按類別整齊地粘貼於粘貼紙的方框之內,不得超出。粘貼時應橫向進行,從右至左,並應粘在原始憑證的左邊,逐張左移,後一張右邊壓位前一張的左邊,每張附件只粘左邊的0.6一1釐米長,粘牢即可。粘好以後要捏住記账憑證的左上角向下抖幾下,看是否有未粘住或未粘牢的。最後還要在粘貼單的空白處分別寫出每一類原始憑證的張數、單價與總金額。例子
  如某人報銷差旅費,報銷單後面的粘貼單附有0.5元的市內公共汽車票20張, 1元的公共汽車票12張,285元的火車票1張,869元的飛機票1張,就應分別在汽車票一類下面空白處注明0.5×20=10元,1×12=12元,在火車票一類下面空白處注明285×1=285元,在飛機票一類下面空白處注明869×1=869元。這樣,萬一將來原始憑證不慎失落,也很容易查明丟的是那一種票面的原始憑證,而且也爲計算附件張數提供了方便。原始憑證分割單
  原始憑證分割單就相當於和另一家公司的自制憑證。
  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籤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標明費用分攤情況,並在分割單上應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pic-info">原始憑證分割單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