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巴波亞

巴拿馬巴波亞簡介
  巴拿馬於1903年自哥倫比亞獨立而成立巴拿馬共和國,當時使用的貨幣是哥倫比索。1904年6月20日,巴拿馬同美國籤訂了貨幣協議(CONUENIOMONETARIO),雙方同意已拿馬法定貨幣美元。巴拿馬又於1904年制定和通過了第84號法令,美元作爲巴拿馬流通貨幣就以立法的形式確定了下來。該法還規定,巴拿馬本國貨幣爲巴波亞(BALBOA),但僅僅是鑄幣,已拿馬不發行紙幣

  巴波亞是銀幣,自1914年發行以來,一直與美元等值。1934年2月,隨美元貶值貶值。1946年12月18日,規定了巴波亞含金量爲 0.888671克,與美元等值。1971年12月18日,美元貶值7.89%,巴拿馬政府規定巴波亞官方匯率爲1巴波亞等於1美元,含金量降低 7.89%。美元紙幣與鑄幣可在巴拿馬流通,並構成流通貨幣的較大部分,因此實行了雙重貨幣制度,但政府帳戶,所有貨幣與外貿的統計均使用巴波亞。巴拿馬國民銀行盡管不是該國中央銀行,但發行本國貨幣巴波亞鑄幣。國家銀行委員會在財政金融部的領導下,作爲管理機構負責貨幣事務。
巴拿馬巴波亞幣值與換算
  鑄幣有:1元、50分、25分、 10分、5分和1分

  1PAB=100 centesimos(分)
巴拿馬巴波亞
巴拿馬巴波亞鑄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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