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什么是薪酬



  薪酬是員工向其所在單位提供勞動或勞務而獲得的各種形式的酬勞或答謝。


  薪酬的實質是一種公平的交易交換關系,是員工在向單位讓渡其勞動或勞務使用權後獲得的報償。一般來說,薪酬包括直接以現金形式支付的工資(如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激勵工資)和間接地通過福利(如養老金醫療保險)以及服務(帶薪休假等)支付的薪酬。



薪酬的構成

  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獎金福利三個部分。


  1、基本薪酬(basic pay)


  基本薪酬是根據員工所承擔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向員工的支付的穩定性報酬,是員工收入的主要部分,也是計算其他薪酬性收入的基礎。


  在西方國家,傳統上來講基本薪酬分爲薪金(salary)和工資(wage)兩種類型。薪金(也稱薪水)是治理人員和專業人員(即白領職員)的勞動報酬。按照西方的法律,一般實行年薪制月薪制,這些職員的薪金額並不直接取決於工作日內的工作時間的長短,加班沒有加班工資工資是體力勞動者(即藍領員工)的勞動報酬,一般實行小時工資制、日工資制或月工資制。員工所得工資額直接取決於工作時間長短。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必須付加班工資。但是現在隨着藍領與白領的工作界限的日益模糊,並且由於企業爲了建立一整套的治理理念,培養僱員的團隊精神,他們把基本工資都叫薪水,而不再把僱員分成薪水階層和工資階層。


  2、獎金


  獎金就是爲了獎勵那些已經(超標)實現某些績效標準的完成者,或爲了激勵追求者去完成某些預定的績效目標,而在基本工資的基礎上支付的可變的、具有激勵性的報酬。它可以從兩個角度去理解,即獎金被用於:



    對已完成的超額、超標準的績效進行獎勵;


    對預定的績效目標進行激勵



  簡單地說,獎金就是爲了獎勵完成者和激勵追求者所支付的報酬,其支付依據主要是績效標準。


  1)績效薪酬


  績效薪酬,是對員工超額工作部分或工作績效突出部分所支付的獎勵性報酬,旨在鼓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它是對員工過去工作行爲和已取得成就的認可,通常隨員工業績的變化而調整。其中包括“績效加薪”、“一次性獎金”和“個人非凡績效獎”三種比較常用的形式。


  2)激勵薪酬


  相對於績效薪酬,那部分用來對預定的績效目標進行激勵獎金支付方案我們稱爲“激勵薪酬”,其中包括對個人、團隊和組織激勵計劃。用於衡量業績的標準有成本節約、產品數量、產品質量、稅收投資收益利潤增加等,不計其數。激勵工資短期,也有長期的。


  激勵薪酬與績效薪酬是不同的。激勵薪酬是一種提前將收益分享方案明確告知員工的方法,它是以支付工資的方式影響僱員將來的行爲;而績效工資則側重於對過去突出業績的認可激勵工資制度在實際業績達到之前已經確定,通常僱員對於超額完成財務目標後所能得到的紅利非常清楚,而對績效工資往往不會提前知道。另外,二者的最大區別在於:績效工資通常會加到基本工資上去,是對基本工資永久的增加。而激勵工資是一次性付出,對勞動成本不形成永久的影響。僱員業績下降時,激勵工資也會自動下降。


  3、福利(Welfare)


  這部分薪酬通常不與員工的勞動能力和提供的勞動量相關,而是一種源自員工組織成員身份的福利報酬福利因國家的不同而不同,像亞洲的韓國、日本、中國等國都會發放各種津貼補貼作爲福利津貼是指工資無法全面、準確反映的由勞動條件、社會環境、社會評價、物價浮動等對員工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較大,在社會看來不夠體面的工作等;而把與生活相聯系的補償稱爲補貼,如住房補貼等。這在歐美是較少的,他們的福利更多地表現爲非貨幣形式,比如休假、服務(醫療咨詢、員工餐廳)和保障醫療保險人壽保險養老金)等。 當前,福利服務已日益成爲薪酬的重要形式,它對於吸引、保有員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薪酬構成形式沒有固定統一的模式和組合比例,不同國家、地區和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和可能的條件,制定自己的薪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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