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組織

什么是工會組織



  工會組織是勞動者利益的代表,在現代各種社會組織中,工會是由勞動者組成的非凡的社會組織。工會運動涉及勞動者的經濟生活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尤其在勞動關系的形成和變化之中有着重要的影響。


  工會的存在,也是以勞動者的代表身份,就勞動關系中的矛盾和勞動問題與僱主一方進行交涉,諸如勞動工資、勞動工時、勞動待遇等方面維護勞動者的權益而進行活動的。作爲勞動者羣體的代表,工會成爲市場經濟勞動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爲勞動力所有者的代表。工會的組織程度以及地位和作用的發揮,反映出勞動者羣體的成熟程度,決定着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的權益是否能夠得到保護。



工會的目標

  工會的共同目標是:


  (1)保證不改變,並在可能的條件下提高其成員的生活水平和經濟地位;


  (2)對社會上的權威關系施加影響,以利於實現工會的利益和目的;


  (3)提高所有爲生存而工作的人的福利,不管他是不是工會成員;


  (4)建立一種對僱主使用反復無常的專橫政策的防範機制,並向工作場所推廣;


  (5)針對市場波動技術變化或資方決策導致的威脅或意外事件,提高並盡可能保證個人的安全保障水平。



企業工會出現的背景

  在西方國家,企業工會的最初出現,是企業生產客觀形勢的需要和勞動者集體需求的產物。在企業工會未產生以前,企業中的每位勞動者要與企業治理者籤訂或形成一個單個的勞動合同。而企業工作本身是社會性的,即使是一個中等規模的企業企業治理者在組織分配勞動任務時也不可能孤立地進行,每項工作在某種程度上都是相互關聯的。單個人不可能就自己工作和就業條件的改善與企業治理者成功地進行獨立的談判,且這種談判不可能不對其他人工作和就業條件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這就是說,單個人的談判不可能是有效的;即使是有效的,也往往是分裂性的,甚至是破壞性的。正是在這種情形下,當勞動者個人感到他們自己的勞動合同需要修改時,他們一般傾向於尋求大衆化的工作條件;而這種大衆化工作條件的取得只有依靠勞動者集體的力量,通過勞動者集體對僱主施加壓力。爲了开展集體行動,並保持這種集體行動在時間和過程上的一致性,勞動者組成了企業工會。當然,企業工會建立以後,其基本職能逐步演化爲多種具體內容,但其核心內容在於代表勞動者开展企業集體談判,籤訂企業集體合同,維護勞動者的勞動權益,這一點從工會出現初期直到現在都是如此。



企業工會的沿革

  企業工會的出現,在發達國家已有 200多年的歷史。在這20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企業工會在組織形式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就拿美國來說,企業工會經歷了一個從某一工會組織到全國工會聯合會的發展過程。首先,從1790年到 1849年,技術工人組織了技藝性質的地方工會組織(工會在其建立初期就不僅局限在單個企業中,而往往是多個企業的工人組成的地方工會組織)。不過,這種工會組織在初期的特徵表現爲較強的暫時性,且沒有什么實際的權力。但這種工會組織確實是美國勞工運動的奠基石。其次,從1850年到1885年,工會組織不斷壯大,各地方技藝工會的全國性工會組織逐步建立起來。最後,從1886 年开始,美國工會組織結構的金字塔狀逐步形成。1886年,美國勞聯誕生。勞聯的誕生標志着工會組織的頂峯已經出現,自此,金字塔狀的工會組織結構在實踐中不斷形成和完善。


  德國企業工會的出現比美國要晚一些,直到十九世紀二三十年代,德國才开始成立第一批工會組織。1848年德國出現了工會的聯合組織。此後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德國的工會組織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二战期間,工會活動被取締;二战結束後,德國又有一些地區重新組建了工會,工會組織進入重新發展時期。1949年德國正式成立了“德國工會聯合會”(簡稱德工聯),這標志着德國工會的組織結構進入了完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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