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

什么是津貼



  津貼是對勞動者在非凡條件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給予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



津貼制度的性質和特點

  1)津貼分配的唯一依據是勞動所處的環境和條件的優劣,而不與勞動者勞動的技術業務水平及勞動成果直接對應和聯系。


  2)津貼不與技術業務水平及成果直接聯系,這就決定了它是一種補充性的工資分配形式。


  3)津貼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4)津貼具有相對均等分配的特點。



津貼的形式

  津貼的主要形式:



    地區津貼;


    野外作業津貼;


    井下津貼;


    夜班津貼;


    流動施工津貼;


    冬季取暖津貼;


    糧、煤、副食品補貼


    高溫津貼;


    職務津貼;


    放射性或有毒氣體津貼。



津貼的標準與支付形式

  1、津貼標準


  津貼標準是指某項津貼在單位時間內應支付的金額。它的確定由兩種方式,一是按照僱員基本工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二是按照絕對數額計算。第一種方式比較少見,大多數是按絕對數額計算。津貼標準在確定時考慮的因素包括:


  1) 工資標準。假如在制訂工資標準時,已經考慮了對非凡勞動的補償,就沒有必要另設津貼補償;假如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崗位和工種的非凡勞動性質和勞動消耗,就需要單獨設立補償津貼。


  2) 勞動非凡性。對勞動的非凡性及對僱員的影響,要進行科學測量,作爲確定不同等級津貼標準的依據。


  3) 健康損害程度。一些津貼的發放是爲了補償和預防非凡工作條件對勞動者身體健康造成的損害,津貼標準的確定與對僱員身體的損害程度直接相關。因此,需要通過一些相關部門的技術測定,例如,醫療單位、職業病防治部門等對職業病的發病率和治愈率、以及勞動保護投入等多種因素進行科學度量,從而確定通過津貼形式對僱員健康程度的補償標準。


  對一些非凡的工作和工種,我國有國家、地方和行業規定的統一津貼標準。此外,企業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工作需要制訂和調整企業的津貼發放標準。


  2、支付形式


  津貼有實物和貨幣兩種具體的支付形式。在一般情況下,與額外勞動補償有關的津貼支付貨幣,並構成輔助工資的一個組成部分;與身體健康補償有關的津貼有的採取實物的形式,有的採取貨幣的形式,以貨幣的形式居多。支付周期通常以出勤日累計,按月隨工資支付。



津貼的實施要點

  1、津貼爲非凡工資分配形式,與勞動者的實際勞動貢獻及勞動能力均無直接關系。


  2、在勞動工資體制改革進程中,應正確處理津貼分配權限上國家和集體之間的關系。


  3、要加強對津貼制度的治理。


  4、嚴格執行津貼的享受條件,不能任意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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