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銀行


陳果夫手書“中國農民銀行行訓”
  

pic-info">

簡介
  中國農民銀行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金融機構中的另一個重要角色。它的前身是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

pic-info">

形成原因
  1934年10月,中央紅軍實行战略大轉移,开始長徵。蔣介石爲對紅軍圍追堵截,需要大量軍費。他認爲四省農民銀行太小,無濟於事,便決定將其改組爲中國農民銀行。經過幾個月的緊張策劃,1935年6月4日,國民黨政府公布了《中國農民銀行條例》,在原四省農民銀行基礎上改組而成爲的中國農民銀行正式成立了。資本總額仍爲1000萬元,總行仍設在漢口,1937年遷至南京。根據《條例》規定,該行辦理農業放款,票據貼現,买賣證券經營儲蓄存款匯兌,享有兌換券發行權、農業債券發行權和土地債券發行權。歷史
  民國22年(1933年),4月1日在漢口成立,蔣介石自任理事長,銀行享有軍事護照和軍用交通的特權。次年11月14日,四省農民銀行改組爲“中國農民銀行”,並陸續設分行。1935年改名中國農民銀行,集中辦理全國農貸與土地金融業務。國民政府並制定公布中國農民銀行條例,明訂爲供給農業信用,發展農村經濟專業銀行
  民國24年(1935年)12月,國民政府宣布中國農民銀行爲國家銀行之一,繼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之後發行“法幣”。
  民國25年1月,財政部規定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鈔票以一萬元爲度與法幣同等行使。次年,總部隨政府遷至重慶。
  民國29年(1940年),中國農民銀行成立信托部。
  民國31年(1942年),國民政府將鈔票行權集中於中央銀行,中國農民銀行等其他銀行停止發行鈔票
  民國34年(1945年)10月,中國農民銀行上海分行恢復營業,並於松江、太倉兩處成立農貨通信處。
  民國38年(1949年)12月15日,中國農民銀行隨國民黨政府遷至臺灣。在臺北市开始辦公,於1967年5月20日正式在臺復業,除繼續辦理農業金融業務外,也辦理一般商業銀行業務。爲配合政府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農銀於1999年以出售官股方式完成民營化。經營方針
  民國34年(1945年)10月,陳果夫被推爲中國農民銀行董事長,乃手訂“中國農民銀行經營方針”十八條,提示中國農民銀行必須成爲“爲中國農民謀福利銀行”,其業務“應以實現三民主義之經濟政策爲方針”:
  1、中國農民銀行必須成爲爲中國農民謀福利銀行
  2、爲農民謀福利之事,最重要者爲增進農業生產(包括漁、牧、林在內),協助農民自耕田地之改良與購置,並協助合作金庫,發展爲改善農民經濟組織合作社。最急切者爲配合復員救濟農村之工作。
  3、中國農民銀行之業務方針,應以實現三民主義之經濟政策爲方針,隨時與農林、水利、地政各部門行政機構配合聯系,尤應着重於水利方面。
  4、凡有關農業改良之七種重大事業(即機器、肥料、換種、除害、制造、運送、防災),及其基本之企業,中國農民銀行應力助其創造、組織、運用、改進,務使加速達到增加生產、改良農民生活之目的,並預謀與各方面之合理配合。
  5、中國農民銀行應首先着重於扶助生產出口產品最多之地區,與生產爲中國工業化所需要之重要農產原料之地區,以及爲民族健康必需之營養品生產之改進與提倡。
  6、中國農民銀行投資方向,應着重於農業機械化,及農產品加工、運輸、儲藏、保險等,以促進國家之進步,及農民之福利
  7、中國農民銀行應注重農業倉庫業務,由此擴展至各種信托業務,以代理舊式之典當;並可施行實物放款(如種子、肥料等),以減少流弊,增加實用。將來糧食部所余留重要地點之倉庫,及接收敵人在陷區經營之倉庫,其適於銀行經營條件者,應由本行應用,以利農業之發展。
  8、在收復區域日人經營有關農業之企業,若爲當前農民所必需者,本行應參與接收、經營,以便配合運用。
  9、中國農民銀行應利用土地开發等方法,以增加其資本流通資金之運用,更可利用實物資本發行債券,以爲周轉。
  10、中國農民銀行應努力吸收城市及農村遊資,以爲農民生產之資金。對於深入農村,吸收遊資最廣大之郵匯儲金局,必須取得聯系,務使其在農村吸收之資金,仍得歸之於農村,以助農民經濟之發展。
  11、中國農民銀行長期、中期、短期之存放款,必須按照其性質、門類,特別研究其季節性,俾配合適宜,呼吸得當,資金運用不致受其它經濟變化之影響。
  12、中國農民銀行應用種種方法,教導農民儲蓄,並輔助普及農民生產技能之提高,俾儲蓄資金與生產技能互相配合,循環推進。
  13、中國農民銀行經濟研究處,今後應以切合農民之實際需要者爲對象,以及農民經濟上之福利爲目的,作有計劃之研究
  14、中國農民銀行組織,應根據業務計劃,作合理調整,使簡化而靈活,以便利農民;即其建築,亦應有簡單合理之規劃,不宜與一般銀行相同。
  15、中國農民銀行之分支行處,應普設於多數農民集中交易產品之中心地點,務與合作金庫合作社配合發展,以逐漸完成農村金融網,俾使農民普受其益。
  16、中國農民銀行之人事制度必須健全,務使行員安心,爲農民謀福利
  17、中國農民銀行職員,必須補習農業知識,熟悉農民生產情況,並應人人明了三民主義,人人有苦幹之精神。
  18、中國農民銀行職員,必須誠心爲農民服務,爲農民謀福利,不得個人經營商業;其因節儉積有資金,而愿投放於農工業者,應在本行登記,或委托本行信托部辦理之。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