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滯貸款

什么是呆滯貸款

  所謂呆滯貸款,是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不含呆帳貸款)。


呆滯貸款與呆账貸款的區別


  呆滯貸款是指已逾最後還款期限,但還沒有時間可以全額計提壞账的貸款

  呆账貸款則是逾期且可以全額計提壞账的貸款財務規定是逾期超過三年的可以按呆账貸款處理。

  這兩個主要是財務會計上的概念的區別,前者在账上反映爲資產,後者則全額計提壞账了,所以會計上不反映爲資產(或說資產已經爲零了)。但從法律上來將都是到期未履行的債權,沒有實質區別。


呆滯貸款稽核


  一、檢查呆滯貸款劃轉是否及時,账、據、表、卡是否相符。

  二、認定是否準確、形成的原因是否查清,有無將不屬於呆滯貸款的劃爲呆滯貸款

  三、呆滯貸款債務是否落實,有無應落實而未落實或虛假落實的問題。

  四、借款單位是否制定了還款計劃,還款計劃是否真實,償還貸款資金來源是否可靠。

  五、對應收回的呆滯貸款是否按計劃如數按時收回,有無虛假收回問題。

  六、對重新落實呆滯貸款債務貸款借據,要檢查借據內容是否完整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辦理了擔保抵押手續,擔保人(單位)是否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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