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账貸款

什么是呆账貸款

  呆账貸款是指逾期(含展期)3年以上(含3年)作爲催收貸款管理、按規定條件確認爲呆账損失、尚未批準、準備核銷貸款


呆账貸款的內容


  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爲呆账的貸款

  (l)借款人和擔保人被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請的貸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成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4)貸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質押物所得價款不足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

  (5)貸款本金逾期2年,貸款人向法院申請訴訟,經法院裁判後仍不能收回的貸款,或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但經有關部門認定借款人成擔保人事實上已經破產、被撤銷、解散在3年以上,進行清償後,仍未能還請的貸款

  (6)借款入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處理的財產不足歸還所欠貸款,又無另外債務承擔名,確認無法收回的貸款

  (7)其他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核銷貸款


呆帳貸款稽核


  呆帳貸款稽核主要包括:

  一、檢查呆帳貸款劃轉是否及時,账、據、表、卡是否相符。

  二、認定是否準確,有無將不屬於呆帳貸款的劃爲呆帳貸款

  三、是否查清了形成呆帳貸款的原因,分清了責任,吸取了教訓。


呆滯貸款與呆账貸款的區別


  呆滯貸款是指已逾最後還款期限,但還沒有時間可以全額計提壞账的貸款

  呆账貸款則是逾期且可以全額計提壞账的貸款財務規定是逾期超過三年的可以按呆账貸款處理。

  這兩個主要是財務會計上的概念的區別,前者在账上反映爲資產,後者則全額計提壞账了,所以會計上不反映爲資產(或說資產已經爲零了)。但從法律上來將都是到期未履行的債權,沒有實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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