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


拆借

拆借 loan at call

一種按天計算的借款。又稱拆放、拆款。拆借通常以1~2天爲限,多則1~2周,或事先約定期限,借款人可隨時歸還,放款人也可隨時通知借款人歸還,但最多一般不超過一個月。拆借按日計息,稱爲拆息。拆息率每天不同,甚至一天之內也有變化。拆息率的高低,靈敏地反映着資金市場供求狀況。拆借有兩種情況:一是商業銀行之間的相互拆借;另一種是商業銀行證券市場經紀人的拆借(通知放款)。商業銀行之間的拆借,主要是互相买賣它們在中央銀行超額準備存款余額:各金融機構在一天營業結束後,可能形成資金的多余或不足,不足者不能保證第二天正常營業,多余者資金闲置,因此有必要臨時性資金調劑即拆借。資金拆借的方式,一般由拆入資金銀行开給拆出資金銀行一張本票拆出資金銀行則开給拆入資金銀行一張它在中央銀行存款支票(或用電話、電報通知),這樣就可以將其超額準備金動用起來。歸還時,從拆入者帳戶轉帳劃給拆出者帳戶。由於銀行同業間拆借資金具有靈活、及時的特點,因而可以減少整個準備金數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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