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價


定義
  平價指證券的售價與其面值相等。
  

pic-info">平價

平價即商品供求大體平衡時的商品價格。一般是指國家規定的人民生活必需品的零售價格。"高價"的對稱。爲了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不受價格波動的影響,國家往往選擇商品供求大體平衡時的價格作爲商品零售價格,在較長的時期內執行。盡管當供不應求時,價格仍然保持基本穩定。這樣,它就和供求規律要求的高價形成了對稱,故稱之爲平價。沿革
  在中國,1961~1964年在部分商品出現高價的同時相應地形成了平價。從那時起,一些農產品收購價格長期低於議價和市場價格。60年代以後,國家收購和限量供應的農產品價格提高較緩慢,與議價和市價差距進一步拉大。80年代,一部分工業品的國家定價也出現了以供應對象不同或以計劃調撥基數爲依據的價格上的差別,即對在同地銷售的同種商品,國家規定了兩個以上高低不同的價格。從而又出現了工業品平價。優缺點
  其優點是保障了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穩定,對於商品嚴重供不應求時,安定人民的生活起着重要作用。其缺點是不能及時地反映商品價值量和市場供求關系變化,不利於市場競爭,不利於市場經濟的發育和完善。釋義
  1、平抑上漲的物價
  2、平抑了貨物價格:平價米 | 平價收購
  3、普通的價格;公平的價格
  4、指一國本位貨幣規定的含金量。也指兩個金本位(或銀本位)國家間本位貨幣法定含金量(或含銀量)的比值。核心觀點
  本國人之所以需要外國貨幣或外國人之所以需要本國貨幣,是因爲這兩種貨幣在各發行國均具有對商品購买力;兩國貨幣購买力之比就是決定匯率的“首先的最基本的依據”;匯率的變化也是由兩國貨幣購买力之比的變化而決定的,即匯率的漲落是貨幣購买力變化的結果。這個理論又分兩部分: 1.絕對購买力平價:是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之間的均衡匯率等於本國與外國貨幣購买力物價水平之間的比率絕對購买力平價認爲:一國貨幣價值及對它的需求是由單位貨幣在國內所能买到的商品和勞務的量決定的,即由它的購买力決定的,因此兩國貨幣之間的匯率可以表示爲兩國貨幣購买力之比。而購买力的大小是通過物價水平體現出來的。根據這一關系式,本國物價上漲將意味着本國貨幣相對外國貨幣貶值。相對購买力平價彌補了絕對購买力平價一些不足的方面。它的主要觀點可以簡單地表述爲:兩國貨幣匯率水平將根據兩國通脹率的差異而進行相應地調整。它表明兩國間的相對通貨膨脹決定兩種貨幣間的均衡匯率。從總體上看,購买力平價理論較爲合理地解釋了匯率的決定基礎,雖然它忽略了國際資本流動等其他因素對匯率的影響,但該學說至今仍受到西方經濟學者的重視,在基礎分析中被廣泛地應用於預測匯率走勢的數學模型。 絕對購买力平價是購买力平價的早期理論。絕對購买力平價,是指在一定的時點上,兩國貨幣匯率決定於兩國貨幣購买力之比。如果用一般物價指數的倒數來表示各自的貨幣購买力的話,則兩國貨幣匯率決定於兩國一般物價水平之比。用表示直接標價法下的匯率Pd和Pi分別表示本國和外國一般物價的絕對水平,則絕對購买力平價公式爲: Ra=Pa/Pb或Pa=Pb×Ra Ra:代表本國貨幣兌換外國貨幣匯率 Pa:代表本國物價指數 Pb:代表外國物價指數 它說明的是在某一時點匯率的決定,決定的主要因素即爲貨幣購买力物價水平2.相對購买力平價:是指不同國家的貨幣購买力之間的相對變化,是匯率變動的決定因素。認爲匯率變動的主要因素是不同國家之間貨幣購买力或物價的相對變化;同匯率處於均衡的時期相比,當兩國購买力比率發生變化。則兩國貨幣之間的匯率就必須調整。 相對購买力平價表示一段時期內匯率的變動,並考慮到了通貨膨脹因素。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結束後,由於各國在战爭期間濫發不兌現銀行券,導致了通貨膨脹及物價上漲,這促使經濟學家對絕對購买力平價進行修正。他們認爲,匯率應該反映兩國物價水平的相對變化,原因在於通貨膨脹會在不同程度上降低各國貨幣購买力。因此,當兩種貨幣都發生通貨膨脹時,它們的名義匯率等於其過去的匯率乘以兩國通貨膨脹率之商。即相對購买力平價說明的是某一時期匯率的變動,即兩個時點匯率之比等於兩國一般物價指數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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