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名目論

貨幣名目論(Nominal Theory of Money)

什么是貨幣名目論

貨幣名目論又叫貨幣工具論,是從貨幣的關鍵職能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等角度認識貨幣,完全否定貨幣商品性和價值性,認爲貨幣不是財富,主張貨幣只是一個符號,一種票證,是名目上的存在,是便利交換技術工具。


貨幣名目論產生的主要原因

  貨幣名目論產生的主要原因。首先,貨幣名目論是在18世紀早期與貨幣金屬論的鬥爭中發展起來的。重商主義者認爲,只要多多地取得和積累貨幣,國家就能富庶起來。因而他們竭力主張禁止貨幣輸出,阻止外國商品的輸入。他們甚至不惜將本國的生活必需品也大量出口國外,以換取貨幣。結果造成國內貨幣泛濫,產品枯竭,物價上漲,民不聊生。面對這種情況,人們紛紛指責重商主義。其中,最有力的抨擊莫過於從根本上否定重商主義的理論基礎——貨幣財富觀。於是,在英、法等國家產生了以主張貨幣不是財富爲中心內容的貨幣名目淪。其次,奧匈帝國的貨幣流通實踐,也爲貨幣名目論提供了依據。當時,奧匈帝國停止銀幣的自由鑄造,流通領域出現了不兌現紙幣與銀幣同時存在的局面,而且沒有實質價值紙幣反而比具有實質價值的銀幣還要高。甚至後來改行金本位制,人們仍然偏愛紙幣,金幣職能儲存中央銀行,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後德國爲了努力擺脫黃金束縛而大談貨幣價值符號的理論。


貨幣名目論的分類

  貨幣名目論可按其主張的不同側重點區分爲貨幣國定說、貨幣職能說、貨幣票券說和貨幣抽象說。

  1.貨幣國定說。貨幣國定說是從國家法律和行政力量的角度來闡述貨幣本質的一種理論。早在18世紀,英國經濟學家尼古拉斯·巴本就提出貨幣是國家創造的,鑄幣因國家的權威而具有價值。他認爲,貨幣是由國家創造的,其價值是由國家的權威所規定的。鑄幣上的印鑑,並非是鑄幣的重量和成色的證明,而只是“鑄幣價值的指令”。只有到了國外,貨幣才按照它所含金屬的重量來評價,那時國家的權威指令已不再發揮效力。英國經濟學家斯圖亞特也主張國家可對貨幣賦予名義價值。到了帝國主義初期,德國經濟學家克納普進一步認爲,“貨幣是法制的產物”,是國家政權的創造物,因而真正的貨幣紙幣。他極力反對貨幣金屬論,認爲貨幣金屬論只能說明金屬足值貨幣,卻不能說明其他的貨幣種類。紙幣本身並不具有內在價值和使用價值,它的購买力支付能力完全由國家法律加以規定。這一學說的根本錯誤在於歪曲了貨幣的本質,漠視貨幣是從商品經濟內部自發產生的這一歷史事實,並否認價值規律和貨幣商品性質。

  2.貨幣職能說。貨幣職能說認爲貨幣是從商品發展而來的,但貨幣產生以後已經逐漸從商品中、從幣材的價值中獨立出來,貨幣價值不是幣材實體的價值,而是其發揮作用的職能價值貨幣職能說強調貨幣職能,尤其是流通手段和價值手段職能,並根據貨幣職能來說明貨幣的本質。根據這一學說,貨幣價值不取決於其本身的內在價值,而取決於其發揮作用時的職能價值貨幣並不是因爲有價值流通,而是因爲能流通和支付才有價值紙幣雖然本身沒有價值,但它能夠履行貨幣的基本職能,因此它就成爲貨幣。例如英國主教貝克萊在《質問者>>一書中,以反問的形式表述他的貨幣名目論的主張。他認爲,貨幣不過是一種符號,一種計量單位。他提出,金、銀、紙幣都只是用來計算、記載和監督價值比例的記號或符號,因而這種符號用什么做成,則是無關緊要的。邊際效用學派認爲,貨幣效用在於它能購买商品,每一單位貨幣效用取決於貨幣邊際效用,而貨幣邊際效用則決定於增加的最後一個單位貨幣所能購得的商品量。貨幣邊際效用隨着貨幣數量的增加而減少。這實際上也是一種貨幣職能學說。

  3.貨幣票券說。貨幣票券說也稱貨幣符號說。法國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認爲,貨幣本身並沒有內在價值,它是表示一切商品價值的符號,如同銀幣是商品價值符號一樣,紙幣則是銀幣價值的符號。紙幣是一種票據,它能毫無差異地代表銀幣。孟德斯鳩就是著名的貨幣符號

  論者,他認爲貨幣只是商品和勞務的債權或索取權的標記和憑證,是其所有者用來換取任何商品的一種票券,是使交換得以實現的一種計算單位和計算符號。他不僅認爲具有實質價值的金屬貨幣商品價值的符號,而且還認爲商品也是金屬貨幣的符號。

  4.貨幣抽象說。貨幣抽象說把貨幣單位作爲抽象的價值計算單位,並以此來決定商品的相對價值貨幣抽象說認爲,幣材是黃金還是紙,均無關緊要,只要有英鎊或元的名稱,充當抽象的價值計算單位就行。


貨幣名目論的缺點

  貨幣名目論的錯誤在於,否認了貨幣商品性質,否定了金銀這些有價值商品充當貨幣的歷史和現實,混淆了貨幣的本質和職能,但因爲目前流通銀行券沒有內在價值,也不能兌現,是由國家法律強制流通貨幣符號,所以這種理論現在還有影響。貨幣金屬論和貨幣名目論兩種理論都是片面的,都是從貨幣的某些個別職能認識貨幣本質,抓住貨幣的一個側面論述貨幣的本質。從15、16世紀至今,這兩種學說交替發展。包括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也是一個典型的貨幣名目論者。在他早期作品《貨幣論》中,指出貨幣是用於債務支付和商品交換的一種符號,這種符號是由“計算貨幣”的關系而派生的。所謂“計算貨幣”,是指一種觀念上的貨幣,是一種計算單位。它用符號來表示,如英鎊美元等。經濟生活中的債務和一般購买力就是通過這種計算單位的符號來表現的。雖然,現在幾乎沒有人明確提出貨幣金屬論和貨幣名目論的觀點,但是這兩種觀點還是被一些經濟學家所接受。他們在論及貨幣本質或貨幣制度時,我們仍然可以找到貨幣金屬論和貨幣名目論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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