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港交所「無收入無盈利」科技公司IPO門檻可能大幅降低,涉及人工智能、芯片、自動駕駛、智能制造等

2022-09-14 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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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爲「硬核財經」整理 作者|硬核研究院 微信公衆號|yinghecaijing

據知情人士透露,港交所正在計劃一個新的18C章程方案,大幅降低硬科技公司(Hard-Tech)在港上市的營收門檻,以讓從人工智能芯片到自動駕駛汽車和智能制造等領域的公司符合上市條件。最快可能於本月就提案徵求公衆意見,並在年底前敲定該計劃。

港交所將按照申請在港上市的公司是否商業化,設置不同的要求,以下是具體條款:

非商業化公司在IPO時的市場估值要求將超過20億美元 商業化公司的營收門檻爲2億港元(2500萬美元)至3億港元,而不是目前的5億港元,市場估值要求至少是10億美元。

港交所發言人表示,將繼續推進各項措施,以確保市場和上市制度具有足夠的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並會不斷完善監管。正在研究在上市規則中新增一個章節,以滿足產品商業化尚處於早期階段的大型科技公司的上市融資需求。如有任何新的發展,港交所將適時通知市場。

18C章節的討論和落地將有助硬科技公司進入市場,以配合內地加強人工智能和半導體產業的努力,同時亦有助港交所擴大收入來源。

適用範圍方面,由於硬科技公司可能包括人工智能、量子計算、機器人技術,故可能符合資格的公司類型將覆蓋新能源、軟件即服務(SaaS)、平臺即服務(PaaS)、智能制造和機器人、半導體、量子計算、自動駕駛和人工智能等多個領域。

01

參考生物科技上市公司18A章節

此次透露出的18C方案,一定程度上參考了生物科技公司的在港上市方式。

2022年2月23日,在發表2022/2023年度財政預算案時,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演講中表示“在市場發展方面,考慮到一些從事先進技術且具規模的科技企業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研發,但卻未有盈利和業績支持,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港交所正檢視主板的上市規則,研究在充分顧及相關風險的情況下修訂上市條件配合有關集資需求。”

且陳茂波在當時提出,正在研究是否可以推行類似生物科技公司的上市方式。

2018年,港交所在原有的主板上市規則之外,就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在港上市規則新增了18A章節,摒棄了收入、利潤門檻,而是更關注公司研發成果、持續性及市場估值。

產品方面,要求上市前最少一年從事核心產品的研發,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已通過概念階段,必須擁有與其核心產品有關的已注冊專利;持續性方面,要求公司在上市前已由大致相同的管理層經營現有的業務至少兩個會計年度,且上市前1年內的擁有權維持不變;市場估值方面,要求上市半年前已獲至少一名自身投資者提供相當數額的第三方投資,且直至IPO時仍未撤資,上市市值至少達到15億港元。

對此,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曾說“我們希望我們中國的科學家不是因爲錢來安排整個研究的周期,因此我們最終決定要雪中送炭。雪中送炭意味着我們的門檻不能很高。今天既然要打开門,就要讓門檻高度合適,使我們的生物科技在最需要錢的時候能夠拿到錢。”

18A章節確實給衆多尚未商業化的生物科技公司帶來了機遇,自2018年上市制度改革以來,港交所共有52家通過18A章節規則上市的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新股融資總額達到1150億港元。目前港交所正在受理的醫療行業上市申請近40宗,其中有13家尚無營業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申請通過18A章節規則上市。

而港交所目前正在討論的18C方案,對商業化程度不足或尚未實現商業化的硬科技企業,也將是重要機遇。畢竟高額的研發投入確實是硬科技企業的痛點,而二級市場上市融資可以大幅緩解企業的資金緊張。

02

7月已有消息傳出,禁售期規則引起意見分歧

港交所此次討論的18C方案,早在2022年7月已有消息傳出。《信報》引述消息報道,港交所對未有盈利或業績的科技企業專門設定上市要求已有初步方案,並計劃把該類科企劃分成已商業化、尚未商業化兩大類型,各設有不同的上市要求:

已商業化的科技企業,收入、市值和研發支出佔營運开支比例均有一定要求; 未商業化的科技企業,沒有收入要求,但市值門檻更高,並需披露業務商業化時間表、限制募集資金的用途並籤訂具有約束力的合約。

當時,港交所還就上市企業的股東、禁售期等細則給出了如下建議:

企業在上市前需對主要產品已進行了一段時間的研發; 企業掛牌前,已引入一定數量的獨立第三方投資者,且承諾上市時維持股東身份;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能會被設立12-24個月的上市後禁售期,甚至有可能要求企業在收入達到一定規模時才能解除禁售。

但對禁售期這一規則,各機構此前提出了分歧意見。

安永:亞太區上市服務主管蔡偉榮認爲,港交所有責任爲中小企業提供集資渠道,培育處於成長期的公司。建議港交所可爲未盈利科技企業訂立較寬松門檻,並以上市委員會作「尚方寶劍」把關,讓較高風險企業可自愿提出延長禁售期等要求,彈性處理不同公司情況,而非“一刀切”排除中小企業。

信永中和:香港管理人盧華基此前曾表示,禁售期過於嚴格將導致中小企業上市難度大增,也讓初始投資者套現時間長,無法釋放市場活力。並提議港交所可加強發行人的披露,並要求有具一定聲譽的基礎投資者,以換取降低其他門檻。

就目前透露的市場消息而言,降低硬科技企業在港上市的門檻已板上釘釘,只是具體細則港交所還處於討論階段。但無論如何,對研發开支極大的硬科技企業而言,這都是巨大的利好。待方案正式頒布後,出於硬科技領域的行業和企業,其信心都將進一步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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