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納稅人


  即不符合居民納稅義務人判定標準的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對我國來說,既僅就其來源與中國境內的所得,向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也就是說,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習慣性居住地不在中國境內,而且不在中國居住,或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習慣性居住地不在中國境內的個人,只有外籍人員、華僑或香港、澳門和臺灣同胞。因此,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實際上只能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沒有在中國境內居住,或者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年的外籍人員、華僑或香港、澳門、臺灣同胞。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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