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濟師
房地產經濟師
房地產經濟師 考試概況 房地產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房地產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有房地產助理經濟師的考試,就是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簡稱初級經濟師考試。 此考試考兩個科目,如你考房地產專業的話,兩科分別爲:《初級經濟基礎知識》《初級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考試報名一般採取先網上報名,打印報名表後再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的兩步。 各地報名時間不同,一般在4-6月,可以及時關注當地人事考試網的相關信息。 也可以多關注學-易-網經濟師考試頻道的相關考試信息。 申報條件 (一)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報考初級資格: (1)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10年; (2)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資格: (1)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滿20年且從事經濟工作滿15年,並擔任房地產助理經濟師職務滿4年; (2)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滿15年,並擔任房地產助理經濟師職務滿4年; (3)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4)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5)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6)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7)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第(1)、(2)條中對現在國家機關工作和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未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不要求擔任房地產助理經濟師職務。 (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2010年底。 (三)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考試科目 初級和中級均2個科目,具體是:《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