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職

什么是調職
  調職是指用人部門內部調崗,由用人部門內部調配,只需用人部門內部辦理工作交接即可。如調動工作同時涉及調薪,則按規定同時辦理。
員工內部調職的運作程序
  (1)離職的提出:
  a)調出部門依據部門工作情況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內部調職申請;
  b)調入部門依據部門工作情況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內部調職申請;
  c)申請調動的員工依據自身情況向用人部門提出內部離職申請;
  d)申請調動的員工依據自身情況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內部調職申請。
  (2)公司人事部向用人部門負責人提供《員工調動表》。
  (3)調動部門審核:
  a)調出(入)部門要求調動者,由調動部門主動聯系接受單位或委托公司人事部聯系,然後部門負責人在調出(入)部門及意見上籤字確認;
  b)員工要求調動者,由員工主動聯系接受單位或委托公司人事部聯系,調出部門同意調動後予以籤字。如果調出部門不同意該員工調動,則不辦理調動手續。
  (4)公司人事部復核:
  a)調出員工有接收單位的,可予籤名同意調動,然後按正常調動手續辦理;
  b)如暫無接收單位的,公司人事部應將情況反饋給調出部門及申請調動員工,直至找到接收單位,方可按正常手續辦理;
  c)調入部門如無合適人選或公司人事部推薦不到合適人選,公司人事部應將情況反饋給調出部門,直至找到合適人選,方可按正常手續辦理;
  d)調動期一般情況下,定在次月1日,因工作關系不便在次月1日調動的,經與調出部門及調入部門協商後,也可予以批準。
  (5)審批:屬部門之間調動的,須公司經理審批同意後按正常手續辦理;
  (6)公司人事部將總經理審批意見通知調動調出部門、接收單位及調動員工
  (7)調動的員工按批準的調動日期辦理交接:部門之間調動,只須辦理工作交接;
  (8)內部調職人員到公司人事部辦理以下手續:
  a)退還工牌、考勤卡、《加班單》,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b)公司人事部爲內部調職員工配發調入單位的鑰匙、工牌、在原考勤卡、《加班單》上注明調職日期,並將用餐費用記錄在《員工調職表》的"備注"欄;
  c)公司人事部引導內部調職員工熟悉調入單位的打卡、餐廳及宿舍位置;
  d)公司人事部月底將內部調職員工工資及扣款情況報公司財務部計發工資
  (9)工資計算:
  a)所有員工的內部調職,其工資支出計入接收單位當月工資成本;
  b)涉及調職且調薪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10)公司人事記錄:
  a)公司人事部文員將員工調動情況登記在《員工花名冊》內,注明調往部門、調動時間、並在原部門注銷;
  b)公司人事部文員將員工調動情況登記在接收部門《員工花名冊》內,注明工作證編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學歷、職稱、入職時間、調動的職位、工資等內容;
  c)將調動員工人事檔案轉移到接收部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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