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錯法

試錯法概述
  追求目標的通過不斷試驗和消除誤差,探索具有黑箱性質的系統的方法。這種方法在動物的行爲中是不自覺地應用的,在人的行爲中則是自覺的。試錯法是純粹經驗的學習方法。應用試錯法的主體通過間斷地或連續地改變黑箱系統的參量,試驗黑箱所作出的應答,以尋求達到目標的途徑。主體行爲的成敗是用它趨近目標的程度或達到中間目標的過程評價的。趨近目標的信息給主體,主體就會繼續採取成功的行爲方式;偏離目標的信息反饋給主體,主體就會避免採取失敗的行爲方式。通過這種不斷的嘗試和不斷的評價,主體就能逐漸達到所要追求的目標。
  試錯法的著名論證實驗:
  桑代克把飢餓的貓放在一個封閉的蘢子裏。籠子外擺着一盤可望但不可及的食物。如果籠子裏面的一個槓杆被碰到的話,那么籠子的門就能开啓。起初貓在籠子裏亂竄並用爪子在籠子裏亂抓。顯然,貓偶爾會碰到那個槓杆,門也就开了。在隨後的試驗序列中,當貓被重新放回籠子的時候。它還是像先前那樣在籠子裏動來動去,但是漸漸地,貓好像領會了門是通過那槓杆採开啓的。最終。當它再被放回籠子裏的時候。它就會直接去碰那根槓杆並逃離籠子。
試錯法的特點
  人應用試錯法的特點明顯地表現在人與黑箱的信息聯系方面:
①人能按照對黑箱內部結構的預想給黑箱輸入信息;②人能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識,選擇信息最大的搜索方式,加速試錯行爲;③人能用概念把握從黑箱輸出的信息。通過對這些反饋信息的分析和綜合,人們逐漸獲得了對黑箱功能的認識,從而形成了對待黑箱的行爲準則。
  在科學研究中應用試錯法,對於人類認識黑箱系統的功能,並採取相應的對策,具有重要的意義。
試錯法的運用
  試錯法即猜想-反駁法。因而,它的運作分兩步進行,即猜想和反駁。
一、猜測
  猜測是試錯法的第一步,沒有猜測,就不會發現錯誤,也就不會有反駁和更正。猜測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懷疑,這種懷疑不是爲了懷疑而懷疑,而是爲了發現問題、更正問題,是科學的審慎的態度。我們的認識一方面來自於觀察、實踐,另一方面來自於大腦中已有的知識儲存。然而,大腦中的知識儲存並不是原封不動地被吸引、利用,而只能是有選擇地、批判地吸引、利用。這就需要猜測、懷疑,對已往知識進行修正,修正過的知識方可融進新的認識、理論之中。
  猜測之所以被運用,還在於我們對事物的認識,雖然已掌握了部分事實材料,但還是不能清晰的、完整地把握事物。此時,我們不能等到事物的本質全部自動呈現之時,而是要積極地創造條件,使之盡快暴露出來,並積極地進行猜測、審察,以期從已有事實中發現新東西。猜測離不开直覺和想象。從這方面講,猜測同創造性思維緊密相聯,可歸入創造性思維之列。
  但是,猜測不是胡亂地想象,隨意地編造。它除了要尊重已有的事實外,還須符合:
①簡單性要求,即經猜測而得的設想必須簡單明了,必須讓人一看就明白新設想“新”在何處,它與舊認識的關聯何在等;②可以獨立地檢驗性要求,即新設想除了可以解釋預定要解釋的東西之外,它還必須具有一些可以接受檢驗的新推論。否則,它仍然停留在原有認識水平上。例如,我們在寫一份分析報告時,先陳述已有的某方面成就及其不足,提出自己的新主張,然後還必須從自己的新主張中推論出幾種建設性意見或幾條重要結論。這是寫報告的基本要求;③盡可能獲得成功和較長久地不被替代、推翻。之所以進行猜測、懷疑原有認識,就是爲了確立新認識和理論。如果新理論不追求成功、長時間有效,猜測就毫無必要了。
  上述三個要求符合試錯法的基本精神。
二、反駁
  反駁是試錯法的第二步。沒有反駁,猜測就是一廂情愿、且可能錯誤重重的設想。反駁就是批判,就是在初步結論中尋找毛病,發現錯誤,通過檢驗確定錯誤,最 後排除錯誤的思維過程。排除錯誤是試錯法的目的,也是它的本質。因爲不能排除錯誤,認識就不能得到提高,就不可能從錯誤叢生中走出來。所以,人類高明於動物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能夠排錯誤,以免幹擾新的認識。而動物能夠發現錯誤,但不能排除,從而導致它以後的重犯,並最終導致滅亡。比如人,如果發現前進的路上布滿地雷,並發現了地雷的位置而不能排除的話,人們就很難通過此路,即使通過了,卻給後來人留下了死亡陷井。所以,通過批判和排除錯誤,反駁也就可以確保理論的錯誤減少或不增加,確保理論的被接受和運用。
  從上述可以推出,反駁就是一種“從錯誤中學習”的方法。沒有錯誤,人類就無法前進科學也無法發展。生活中的每項方針、政策都是在吸取以前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科學的重大發現也是在無數次錯誤、排除錯誤,再錯誤、再排除的無限交替中實現的。如“六六六”藥粉的發現,就得名於它是在經歷了666次試驗之後才獲成功這一事實。永遠正確的只能是上帝(其實,上帝也犯過錯誤,如沒有警惕蛇的狡猾和善惡果會被人喫),永遠犯錯誤只能是百分之百的傻瓜。我們既非上帝也非傻瓜,而是介於兩者之間的常人,因而我們會犯錯誤,但是,我們能夠從錯誤中學習。
  試錯法就是猜測與反駁的結合。這種方法同假設-演繹法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假說方法是先根據事實,確立一個假說,然後尋求證據,支持它、證實它;而試錯法卻似乎正相反,它是對已有認識的試錯,即不是找正面論據,而是尋求推翻它、駁倒它的例子,並排除這些反例,從而使認識更加精確、科學。所以,這兩種方法在方向上是相對立的,但在動機和目的上是相同的:證實某一理論並賦予它更多的科學性。如果說假說方法是正面的,那么試錯法就是反面的。這兩種方法的交叉使用,定會使我們的行動獲得成功。
  有一點須交待,即試錯法的試錯不是目的,不是爲試錯而試錯。生活中,大多數人,包括一些領導並不喜歡別人給他找錯誤、挑毛病,認爲這是對他的不恭或故意刁難。這種想法應該拋棄。油燈底下總是黑的。一個人很難發現自己的錯誤,別人的幫助正是求之不得。當然,也必須杜絕另一種情況,即以試錯爲名,主觀、任意地挑毛病,或爲了挑毛病而挑毛病,把試錯當成一切,當成打擊、報復、阻礙他人的一種手段和方法。這是對試錯法的極大歪曲。
">編輯]試錯法的類型
  試錯法的類型分爲理性試錯和非理性試錯。
  英國科學哲學家卡爾·波普爾說,試錯法的成功主要取決於:“提出足夠數量(和獨創)的理論,所提理論應足夠多樣化,並應進行足夠嚴格的檢驗。這樣,如果我們有幸,就可以排除不適合的理論而保證最適者生存。”四j塞種思想,與公共決策中的理性決策模式的重要特徵相通:找到問題解決的全部備選方案,並盡量全面地預測和評估各個方案,最後嚴格地比較各個備選方案,以尋找問題解決的最佳方案。每一次試錯都是一次解決問題的嘗試,都包含着決策行爲。我們可以進一步發展波普爾的觀點,把試錯分爲理性試錯和非理性試錯,並利用這兩個概念考察教育政策活動。
  如果把某種社會形態的教育政策歷史看作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就意味着教育政策的歷史是這樣的過程:經過多次調整和修改,從不正確到正確,從不適應到適應,從而不斷地有效幹預教育問題。這是—個試錯過程,其中的多次調整和修改就是多次試錯。每一次試錯可能是理性的,也可能是非理性的。
  理性試錯的特徵是,在調整政策或者變革政策之前,即在嘗試鰓決問題之前,參與決策者提出盡可能多的備選方案,並盡量全面預測和評估各個方案,然後全面比較各個方案,最後認真考慮,是否選擇最佳方案作爲嘗試解決問題的措施。
  非理性試錯的特徵是:在嘗試解決問題之前,即在決策中,個人判斷或者經驗判斷佔上風,控制着決策過程,決策中僅提出一個草寨,經過开會協商後做一些調整和修改,接着就頒布政策文本。
參考文獻
  1. ↑ 王世煥.試錯法及其在教育政策中的表現.齊齊哈爾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6年4期總第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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