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備付率


利息備付率(ICR
  利息備付率(Interest Coverage Ratio)也稱已獲利息倍數,是指項目借款償還期內各年可用於支付利息的稅息前利潤與當期應付利息費用的比值。其表達式爲:
  利息備付率=稅息前利潤/當期應付利息*100%
  式中 稅息前利潤——利潤總額與計入成本費用利息費用之和,即稅息前利潤利潤總額+計入成本費用利息費用
  當期應付利息——計入成本費用的全部利息。例題
  下面關於利息備付率說法正確的是( )。
  A、利息備付率也稱已獲利息倍數,是指項目借款償還期內各年可用於支付利息的稅息前利潤與當期應付利息費用的比值
  B、稅息前利潤——利潤總額與計入成本費用利息費用之和,即稅息前利潤利潤總額+計入成本費用利息費用
  C、當期應付利息——計入成本費用的全部利息
  D、利息備付率可以分年計算,也可以按整個借款期計算。但分年的利息備付率更能反映償債能力
  E、對於正常經營項目利息備付率應當大於1。否則,表示項目的付息能力保障程度不足
  答案:A、B、C、E
  解析:
  D答案錯誤,“也可以按整個借款期計算”錯誤,應爲“也可以按整個借款償還期計算”,借款期時間≥借款償還期,“借款償還期”個別情況會從“投產年”算起時(應予注明)
  E答案爲容易錯誤判斷,因爲“根據我國企業歷史數據統計分析,一般情況下,利息備付率不宜低於2。”但是“利息備付率應分年計算,它表示使用項目稅息前利潤償付利息的保證倍率。對於正常經營項目利息備付率應當大於1,否則,表示項目的付息能力保障程度不足。尤其是當利息備付率低於1時,表示項目沒有足夠資金支付利息,償債風險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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