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審查

什么是廣告審查



  廣告審查指廣告在交付承辦(設計、制作、代理、發布)之前,廣告內容必須經過檢查核對,並將檢查核對意見和結論以一定形式表示出來的規則。廣告審查制度是保證廣告真實合法的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和治理制度。參加廣告審查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廣告客戶、廣告經營者、廣告證實出具機關。廣告客戶在委托廣告經營者辦理廣告業務之前,應當審查自身廣告是否真實合法,並辦理和預備好應當提交和交驗的廣告證實文件;廣告證實出具機關在依廣告客戶申請,辦理廣告證實文件出具手續時,應當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方可出具證實文件;廣告經營者承接廣告業務時,應當審查廣告內容,對內容失實、違法的不得承辦。



廣告審查的內容

  廣告審查的範圍包括兩個方面。(1)審查廣告客戶的主體資格,查看廣告客戶有無做某項內容廣告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當廣告內容所涉及的事項超出廣告客戶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範圍時,做出不予出具證實或承辦的決定。


  (2)審查廣告內容及其表現形式。查看廣告是否含有違反廣告治理法規和國家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查看廣告內容的表現形式是否違反廣告治理法規和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凡廣告中含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內容和表現形式的,做出不予出具證實或承辦的決定。


  (3)審查證實文件,查驗廣告客戶應當提交和交驗的證實文件是否真實、合法、有效。當證實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時,做出不予承辦或出具證實的結論。



廣告審查的基本方法

  1、根據廣告治理法規審查。廣告治理法規對廣告客戶從事廣告宣傳活動應當遵守的行爲規範做出了規定。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證實出具機關在承辦廣告和出具廣告證實時,應當依照廣告治理法規確立的規範對廣告內容及其表現形式逐次進行檢查,發現有違法內容的,應當要求客戶刪除,廣告客戶拒絕刪除的,做出不予承辦或出具證實的決定。


  2、依據證實文件審查。廣告治理法規對廣告客戶委托經營者或廣告證實機關承辦或出具廣告證實,應當提交和交驗的證實文件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證實出具機關應當依據客戶的證實文件對廣告進行審查,檢查廣告內容是否與證實文件內容相符合,凡無合法證實、證實不齊以及證實文件不能證實廣告內容真實合法的,做出不予承辦或出具證實的決定。



廣告審查的程序

  廣告經營者審查廣告的程序分爲四個階段:(1)承接登記。對委托辦理廣告業務的客戶,首先將其基本情況(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廣告聯系人姓名、職務等)和廣告內容、提交和交驗的廣告證實記錄在案。(2)初審。廣告審查人員依據廣告治理法規和客戶提交和交驗的證實文件對廣告進行審查,做出審查是否合格的結論意見,並記錄在案。(3)復審。廣告業務負責人對經過初審的廣告,再次進行審查,最終做出審查是否合格,是否接受廣告客戶委托的廣告業務的決定,並籤署意見。(4)建檔。有關承接登記和審查過程的記錄材料在決定承辦或不予承辦後,按照一定規則將上述材料歸檔,以備查驗



廣告審查的法律責任

  廣告經營者未依法審查廣告就承辦廣告業務的,要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除行政法律責任外,凡由此給用戶和消費者及其他人造成損害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承擔刑事責任。廣告證實出具機關因審查不嚴或未進行審查就出具證實的,要承擔出具非法或虛假證實的法律責任,由此給用戶和消費者及其他人造成損害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承擔廣告行政法律責任的基本條件是:(1)有未依法審查廣告就承辦廣告業務或出具廣告證實的行爲。(2)虛假或其它違法廣告行爲的最終產生,是因爲廣告經營者或廣告證實出具機關依法審查廣告內容造成的,在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具備上述條件,依法承擔行政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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