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醫療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

是相對於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不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而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是在單位和職工參加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後,由單位或個人根據需求和可能原則,適當增加醫療保險項目,來提高保險保障水平的一種補充性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爲補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爲了給職工提供醫療保障,起到穩定社會、促進發展的作用。

我國正在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只能滿足較低水平的基本醫療需求,而且尚未覆蓋全部農村人口和全部城鎮人口,因此,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應同步發展補充醫療保險。發展補充醫療保險,既是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需要,也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順利實施的重要條件。

根據我國國情和現實可能,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礎上的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收費低、保障金額大,是我國現階段鼓勵發展的有效的補充醫療保險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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