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醫療保險


我國商業保險主要問題
  目前的商業醫療保險最突出的問題是價格高,保障程度低。
  雖然醫療保險的投保價格超出百姓的承受能力,但經營此項業務的許多保險公司仍然虧本,主要由兩種現象導致:
  一是逆選擇,即投保者在得知自己得病時才去投保,並以各種手段瞞過保險公司的檢查,投保後保險公司不得不依照條款支付其醫療費用
  二是道德風險,即病人和醫院聯合起來對付保險公司,採用小病大治、开空頭醫藥費的方式,使保險公司支付高額費用。在許多地方,甚至出現了人不住院,只在醫院虛开牀位的騙取保險費的方式。我國商業醫療保險
  我國醫療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由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補充保險、商業醫療保險三者共同支撐的健康保障體系。項醫改確定,單位爲職工交納其工資總額的6%作爲統籌基金,職工看病所需費用超過本地年平均工資的10%的,統籌資金开始爲職工支付費用,但最高支付限額控制在本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四倍左右。商業醫療保險的種類
  隨着醫療體制改革,各大保險公司的商業醫療保險險種也順應形勢,逐漸多了起來。那么,目前的商業醫療保險究竟有哪幾大類險種,它們各自保哪些,不保哪些,投保時有何具體規定?下面對醫療保險險種作了簡要概括:
  普通醫療保險
  該險種是醫療保險保險責任最廣泛的一種,負責保險人因疾病和意外傷害支出的門診醫療費和住院醫療費。普通醫療保險一般採用團體方式承保,或者作爲個人長期壽險的附加責任承保,一般採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並規定每次最高限額。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該險種負責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的醫療費,作爲意外傷害保險的附加責任。保險金額可以與基本險相同,也可以另外約定。一般採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不但要規定保險金額給付限額,還要規定治療期限。
  住院醫療保險
  該險種負責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時支出的醫療費,不負責保險人的門診醫療費,既可以採用補償給付方式,也可以採用定額給付方式。
  手術醫療保險
  該險種屬於單項醫療保險,只負責保險人因施行手術而支出的醫療費,不論是門診手術治療還是住院手術治療。手術醫療保險可以單獨承保,也可以作爲意外保險人壽保險附加險承保。採用補償方式給付的手術醫療保險,只規定作爲累計最高給付限額的保險金額,定額給付的手術醫療保險保險公司只按保險人施行手術的種類定額給付醫療保險費。
  特種疾病保險
  該險種以保險人患特定疾病爲保險事故。當保險人被確診爲患某種特定疾病時,保險人按約定的金額給付保險金,以滿足保險人的經濟需要。一份特種疾病保險保單可以僅承保某一種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幹種特定疾病。可以單獨投保,也可以作爲人壽保險附加險投保,一般採用定額給付方式,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保險金,保險責任即終止。商業醫療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的區別
  首先,兩者屬性不同。商業醫療保險人壽保險公司運用經濟補償手段經營的一種險種,是社會經濟活動的一個方面,是由保險人與投保人雙方按照自愿原則籤訂合同來實現的,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從中贏利.而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根據憲法規定,爲保護和增進職工身體健康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或地方通過立法強制執行的,不取決於個人意志,同時作爲一種社會福利事業具有非贏利性質。
  其次,保險對象和作用不同。商業醫療保險以自然人爲保險對象,其作用在於當投保的公民因意外傷害或疾病而支出醫療費用時,可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以減輕損失,而不是爲了保障保險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維護社會公平的作用,社會醫療保險主要以勞動者爲保險對象,當勞動者因患病就醫而支出醫療費用時,由社會保險部門或其委托單位給予基本補償,有利於社會安定和維護社會公平,實際上是國民收入分配的一個方面。
  再次,兩者權利與義務對等關系不同。商業醫療保險權利與義務是建立在合同關系上,任何一個有完全行爲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與保險公司自愿籤訂保險合同並按合同規定繳納了保險費,其本人或成員就能獲得相應的保險給付的請求權,保險金額的多少取決於所繳保險費數額的多少,即保險公司投保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是一種等價交換的對等關系,表現爲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會醫療保險權利與義務關系建立勞動關系上,只要勞動者履行了爲社會勞動的義務,就可以享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有時爲了便於用經濟手段進行管理,增強勞動者的費用意識,要求繳少量保險費,但他們所領取的保險給付金與所繳納的保險費數額並不成正比例關系,即權利與義務關系並不對等。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