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稅員







  經稅務機關認可出口企業中專職辦理退稅的人員。出口企業應設立專職或兼職辦理出口退稅人員,簡稱辦稅員,經稅務機關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辦稅員證》。沒有《辦稅員證》的人員不得辦理出口退稅業務。企業更換辦稅員,應及時通知主管其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注銷原《辦稅員證》。凡未及時通知的,原辦稅員在被更換後與稅務機關發生的一切退稅活動和責任由企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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