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匯票


  遠期匯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是指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匯票,可分爲定期付款匯票、出票日後定期付款匯票、見票後定期付款等三種。遠期匯票付款時間,有以下幾種規定辦法:(1)見票後若幹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sight);(2)出票後若幹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3)提單籤發日後若幹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date of Bill of Lading);(4)指定日期付款(Fixed date)。
  在上述三種表示遠期匯票付款日期的方式中,通常使用的是第一種和第三種,一般人認爲以第三種爲好。在實際業務中,是用什么辦法計算付款日期,需由雙方洽商決定,並在合同匯票中加以明確規定。
  關於見票/出票日/說明日以後若幹天付款到期日的計算方法採用“算尾不算頭,若幹天的最後一天是到期日,如遇假日順延”的原則,即不包括所述日期,按所述日期之次日作爲起算日。如“見票後90天付款”,見票日即爲承兌日,如爲4月15日,自這天不算,不作起算日。匯票到期日是7月14日,若7月14日恰逢節假日,則到期日順延至7月15日。注意:在票據付款時間上最好不用:"from"(如 At 90 days from 15th April),因根據《統一慣例》解釋,“從”字意指包括所述日期,其到期日爲7月13日,兩者到期日相差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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