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莫問題

休模問題的由來

以前的一些哲學家認爲,道德可以像幾何學或代數學那樣論證其確定性,但是,休謨認爲,對於道德問題,科學是無能爲力的,科學只能回答“是什么”的問題,而不能告訴我們“應該怎樣”的問題。他在《人性論》中寫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個道德學體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個時期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進行的,……可是突然之間,我卻大喫一驚地發現,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題中經常的‘是’與‘不是’等連系詞,而是沒有一個命題不是由一個‘應該’或一個不‘應該’聯系起來的。這個變化雖是不知不覺的,卻是有極其重大的關系的。因爲這個應該或不應該既然表示一種新的關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需加以論述和說明;同時對於這種似乎完全不可思議的事情,即這個新關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關系推出來的,也應當舉出理由加以說明。不過作者們通常既然不是這樣謹慎從事,所以我倒想向讀者們建議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這樣一點點的注意就會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學體系……”。盡管休謨自己沒有明確回答自己提出的問題,但它的意思卻是否定的,即從“是”中不能推出“應該”。
嚴格說來,休模問題並非指事實與價值的關系問題,而是指事實命題與價值命題的關系問題,由於事實命題一般以“is”爲系詞,而價值命題一般以“ought”爲系詞,所以休模問題又稱“實然與應然問題”。

“是”如何推導出“應該”

由“是”推導出“應該”,必須分兩步來完成。
1、由事實關系的“是”可以推導出價值關系的“是”。事實關系的“是”反映了“客觀事物”的狀態、特性及其規律性;價值關系的“是”反映了“客觀事物對於人的價值”的狀態、特性及其規律性。顯然,“客觀事物對於人的價值”本身就是一種“客觀事物”,只是前者比後者更爲復雜多樣、更爲變幻莫測,因爲“客觀事物對於人的價值”不僅取決於客觀事物的品質特性,而且還取決於主體的品質特性和介體的品質特性等衆多因素。也就是說,“客觀事物對於人的價值”是由衆多簡單的“客觀事物”按照一定的組合規則(即是否有利於人的生存與發展)有機地組合而成的復合事物。由此可見,價值關系的“是”是由衆多事實關系的“是”按照一定的組合規則(即是否有利於人的生存與發展)復合而成,或者說,價值關系是事實關系的“函數”。實際上,價值就是直接或間接的有序化能量,就是按照主體的生存與發展的需要有機地、有序地組合起來的能量,即價值是能量的“函數”。
2、由價值關系的“是”可以推導出價值關系的“應該”。 當事物的狀態與特徵只是單一性的、確定性的和清晰的時,對於該事物的狀態與特徵就可以用“是”來描述;當事物的狀態與特徵是多值性的、概率性的、模糊性的時,對於該事物可以運用多值函數、概率論和模糊數學等方法,取其中具有最先出現的、最大概率的、最相似的狀態與特徵確定爲“應該”來描述,即“應該”是具有最先出現的、最大概率的、最相似的“是”。人的一切行爲和思想都是爲了追求可持續的利益最大化或可持續的價值最大化,價值關系的“應該”是指所有價值關系中具有最大價值率的那一種價值關系,即價值關系的“應該”是從衆多價值關系的“是”之中選取具有最大價值率的那一種價值關系的“是”。
總之,“應該”是由衆多“是”所組成的函數並取其極大值或最大值。

“事實命題”如何推導出“價值命題”

由事實命題推導出價值命題,必須分兩步來完成。
1、由事實命題可以推導出價值概念。事實命題是關於事實關系的描述方式,事實關系就是指客觀事物之間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相互聯系與相互作用;在所有事實關系中,存在一種特殊的事實關系,它體現了人類主體與客觀事物之間的的相互作用,它就是能夠維持和促進人類主體的有序化進程的動力源——廣義有序化能量(即價值),對於這種特殊的事實關系最基本的描述方式就是價值概念。也就是說,價值概念是由衆多事實命題按照主體的有序化進程爲規則所組成的“函數”。
2、由價值概念可以推導出價值命題。以物理學意義的價值概念爲基礎,可以推演出一個最重要的、最基礎的、最普遍的價值命題:人的一切行爲和思想都是爲了追求可持續的利益最大化或可持續的價值率最大化,再根據這一命題可以推演出所有社會領域的價值命題,因此由價值概念可以推導出所有價值命題。也就是說,價值命題是由價值概念按照不同的事實命題的要求取其極大值或最大值。
總之,價值命題是由衆多事實命題按照主體的有序化進程爲規則所組成的函數並取其極大值或最大值。

結論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1、“應該”爲系動詞的復雜命題是由衆多“是”爲系動詞的簡單命題按照一定的邏輯規則(是否有利於主體的生存與發展)有機地組合起來的函數或復合函數,並取其中的極大值或最大值的“是”作爲“應該”,即“應該”是一種特殊的“是”,由“是”完全可以推導出“應該”。
2、“價值命題”是由衆多“事實命題”按照一定的邏輯規則(是否有利於主體的生存與發展)組合起來的函數或復合函數,並取其中的極大值或最大值的事實命題,即“價值命題”是一種特殊的“事實命題”,由“事實命題”完全可以推導出“價值命題”。[1]
由此,休莫問題得以徹底解決!

重要意義

不難發現,休莫問題(即“是”與“應該”的關系問題)實際上集中反映了事實與價值的關系問題,集中反映了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的關系問題,也集中反映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關系問題,因此徹底解決休莫問題將會對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發展產生十分巨大的影響。
1、爲社會科學全面走向自然科學鋪平了道路。價值問題是社會科學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價值理論是整個社會科學的基礎理論,休莫問題的解決可以幫助人們從“事實”角度看“價值”,從能量角度定義價值,有利於實現價值理論的統一化、數學化和自然科學化,從而爲最終消除社會科學中普遍存在的主觀性、歧義性和模糊性奠定基礎。
2、把唯物主義徹底貫徹到了精神領域(特別是情感領域)。長期以來,休模問題把自然科學與“精神科學”徹底隔離开來,使唯心主義思想長期佔據精神科學領域,學術界普遍認爲:精神科學(如道德科學)與自然科學完全獨立,價值判斷只是一種主觀意識、根本無法被科學確證;自然科學受普遍而必然的永恆自然規律制約,而精神科學的規則總是約定俗成的;自然科學的歷史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而精神科學可以爲人類所規劃;自然科學強調的是一種說明,而精神科學主要強調理解,前者強調的是一種因果關系的揭示,後者則講究一種體驗。休莫問題的解決可以幫助人們認識到,人類社會是自然界的物質運動形式,社會規律是自然規律的復雜表現形式,精神科學是自然科學的復雜表現形式,完全可以從自然科學的基本公理中推導出來,這就爲唯物主義徹底貫徹到精神科學領域掃除了障礙。

主要參考文獻:
①仇德輝著,《統一價值論》,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
②仇德輝著,《數理情感學》,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
價值世界網,http://www.worldvalu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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