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主權

什么是消費者主權
  “消費者主權”一詞最早見諸亞當·斯密的著作中,後來馬歇爾加以發展,認爲它是經濟理論中不可動搖的原則.奧地利學派、劍橋學派以及哈耶克、費裏德曼等更是把消費者主權看作是市場經濟中最重要的原則。
  消費者主權是指在決定某個經濟體系所生產的商品類型和數量時起着關鍵性作用。也就是說,在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相互關系中,消費者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生產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意愿來進行生產。
消費者主權說法的理論基礎
  消費者主權是指在一個經濟社會中消費者在商品生產這一最基本的經濟問題上起決定性作用。
  這種作用表現爲:消費者用貨幣購买商品是向商品投“貨幣選票”。“貨幣選票”的投向和數量,取決於消費者對不同商品偏好程度,體現了消費者的經濟利益和意愿。而生產者爲了獲得最大的利潤,必須依據“貨幣選票”的情況來安排生產,決策生產什么、生產多少、如何生產等等。這說明,生產者是根據消費者的意志來組織生產、提供產品的。西方學者認爲,這種消費者統治的經濟關系,可以促使社會的經濟資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從而使全社會的消費者都得到最大的滿足。微觀經濟學中對完全競爭市場長期均衡狀態的分析通常被用來作爲對消費者統治說法的一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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