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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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選取
  (一) 樣本空間:上證180 指數樣本股
  (二) 樣本數量:50 只股票
  (三) 選樣標準:規模;流動性
  (四) 選樣方法:根據總市值成交金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取排名前50 位的股票組成樣本,但市場表現異常並經專家委員會認定不宜作爲樣本的股票除外。 指數計算
  上證 50 指數採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調整股本數爲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爲:
  報告期指數=報告期成份股調整市值/基 期 *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 Σ(市價×調整股數)。
  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上證50 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指數的修正
  (一) 修正公式
  上證50 指數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
  當成份股名單發生變化或成份股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成份股調整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爲:
  修正前的調整市值/原 除 數=修正後的調整市值/新除數
  其中,修正後的調整市值 = 修正前的調整市值 + 新增(減)調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數(即修正後的除數,又稱新基期),並據此計算以後的指數
  (二)需要修正的情況
  (1)除息 - 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紅派息),指數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2)除權 - 凡有成份股送股配股,在成份股除權基準日前修正指數
  修正後調整市值除權報價×除權後的股本數+修正前調整市值(不含除權股票);
  (3)停牌 ─ 當某一成份股停牌,取其最後成交價計算指數,直至復牌
  (4)摘牌 - 凡有成份股摘牌(終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進行指數修正。
  (5)股本變動 - 凡有成份股發生其他股本變動(如增發新股、配股上市內部職工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股本變動日前修正指數
  (6)停市 ─ 部分樣本股停市時,指數照常計算;全部樣本股停市時,指數停止計算。 成份股調整
  上證 50 指數依據樣本穩定性和動態跟蹤相結合的原則,每半年調整一次成份股調整時間與上證180 指數一致。特殊情況時也可能對樣本進行臨時調整
  每次調整比例一般情況不超過10%。樣本調整設置緩衝區,排名在40 名之前的新樣本優先進入,排名在60 名之前的老樣本優先保留。 上證50指數歷史模擬走勢圖
  2002.07.01 - 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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