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期


  免責期:指壽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段時期稱爲免責期。免責期是爲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的行爲
  多用於失能險,自保險失能之日起,持續失能不斷達約定期間後,保險公司才开始給付失能保險金,此約定期間稱爲「免責期」,投保人保險人可選擇免責期間,例如:十五天、三十天、六十天或三百六十五天,通常免責期越長保費越便宜。
  保險合同中,會清楚注明保單生效後,保險公司有一段“責任免除”時間叫“免責期”,在此期間出險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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