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分類

什么是崗位分類



  崗位分類是指將所有的工作崗位即職位,按其業務性質分爲若幹職組、職系(從橫向上講);然後按責任大小,工作難易,所需教育程度及技術高低分爲若幹職級、職等(從縱向上講),對每一職位給予準確的定義和描述,制成職位說明書,以此作爲對聘用人員治理的依據。


  1、職系(Series):是指一些工作性質相同,而責任輕重和困難程度不同,所以職級、職等不同的職位系列。簡言之,一個職系就是一種專門職業(如機械工程職系)。


  2、職組(Group):工作性質相近的若幹職系綜合而成爲職組,也叫職羣。例:人事治理和勞動關系職組包括17個職系。


  3、職級(Class):職級是分類結構中最重要的概念。指將工作內容、難易程度、責任大小、所需資格皆很相似的職位劃爲同一職級,實行同樣的治理使用與報酬。(每個職級的職位數並不相同,小到一個,多到幾千)。


  4、職等(Grade):工作性質不同或主要職務不同,但其困難程度、職責大小、工作所需資格等條件充分相同之職級的歸納稱爲職等。同一職等的所有職位,不管它們屬於哪個職系的哪個職級,其薪金報酬相同。


  崗位分類結構應建立在科學化和系統化的基礎之上,它以職位爲基本元素,以職系、職組爲橫座標,以職級、職等爲縱座標交叉構造而成。


  崗位分類與職業分類、崗位分級、品位分類的聯系:崗位分類與職業分類是非凡性與一般性的關系,職業分類企業中的崗位分類起着重要的指導和規範作用,而崗位分類又爲國家職業分類體系提供了豐富的內容和有益的補充。崗位分類適用於國家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和機構,而崗位分級適用於實行崗位分類以外的各種企事業單位。崗位分級與品位分類的區別:分類標準不同;分類依據不同;適用範圍不同。



崗位分類的原則

  “因事設職”是崗位分類的總原則。具體而言,有以下幾個應依據的原則:


  1、系統原則


  崗位設置和劃分,不能孤立地、局部地去看,而應該從各職位的相互聯系上,從總體上去把握。一般而言,任何系統都具有5個特徵:


  1)集合性。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區別的要素組成。


  2)相關性。各要素間相互聯系,相互作用。


  3)目的性。任何系統都爲一定的目的而存在。


  4)整體性。一個系統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要素構成的有機整體。盡管每個要素都可以獨立成爲一個子要素,但是各個子要素間又是緊密聯系不可分割的統一體。


  5)環境適應性。任何系統都必須適應外部環境條件及其變化,和其他有關的系統相互聯系,構成一個更大的系統。


  任何一個完善的組織機構都是相對獨立的系統。因此,在考慮該組織機構的職位設置時,應從系統論出發,把每一個職位放在該組織系統中,從總體上和相互聯系上分析其獨立存在的必要。凡是促進組織具備系統5個特徵的職位就該設立,反之就不該設立。


  2、最低崗位數量原則


  最低崗位數是指一個組織機構爲了實現其獨立承擔的任務而必須設置的崗位數。崗位設置超過了這個數量就會造成職位虛設,機構膨脹,人浮於事;崗位設置低於這個數量,則造成職位短缺,人手不足,影響組織目標的實現。


  最低職位數量原則確保組織機構的高效率和高效益。


  3、整分合原則


  整分合原則是指一個組織必須在整體規劃下明確分工,在分工的基礎上進行有效的合作,以增強整個組織的效應。在進行職位分類時,應以組織的總目標和總任務爲核心,從上至下層層分解,分解爲一個個具體的分目標、分任務和子目標、子任務,直至分解落實到每一個職位上;然後,再對這些職位從下至上進行綜合,層層保證,確定各職位上下間的隸屬關系和左右間的協調合作關系,以確保組織系統的整體功能。


  4、能級原則


  “能級”是借用原子物理中的概念,指原子中的電子處在各個定態時的能量等級。在職位分類中的“能級”概念,是指一個組織系統中各個職位的功能等級。功能大的職位,在組織中所處等級就高,其能級就高;反之,功能小的職位,在組織中的級別就低,其能級亦低。職位分類時,應依據能級原則來分析評估不同職位的各自能級,使其各就其位,各得其所。



崗位分類的主要步驟

  1、崗位的模向分級,即根據崗位的工作性質及特徵,將它們劃分爲若幹類別。


  2、崗位的縱向分級,即根據每一崗位的繁簡難易程度、責任輕重以及所需學識、技能、經驗水平等因素,將它們歸入一定的檔次級別。


  3、根據崗位分類的結果,制定各崗位的崗位規範崗位說明書,並以此作爲各項人力資源工作的依據。


工作崗位橫向分類的步驟與方法

  工作崗位橫向分類的步驟:


  1、將企事業單位內全部崗位,按照工作性質劃分爲若幹大類,即職門。


  2、將各職門內的崗位,根據工作性質的異同繼續進行細分,把業務相同的工作崗位歸入相同的職組,即將大類細分爲中類。


  3、將同一職組內的崗位再一次按照工作的性質進行劃分,即將大類下的中類再細分爲若幹小類,把業務性質相同的崗位組成一個職系。


  工作崗位橫向分類的方法:


  1、按照崗位承擔者的性質和特點,對崗位進行橫向的區分。


  2、按照崗位在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分。


工作崗位縱向分級的步驟與方法

  崗位縱向分級的步驟:


  1、按照預定的標準進行崗位排序,並劃分出崗級。


  2、統一崗等。


  生產性崗位縱向分級的方法:


  1、選擇崗位評價要素。


  2、建立崗位要素指標評價標準表。


  3、按照要素評價標準對各崗位打分,並根據結果劃分崗級。


  4、根據各個崗位的崗級統一歸入相應的崗等。


  治理性崗位縱向分級的方法:


  1.精簡企業組織結構,加強定編定崗定員治理。


  2、對治理崗位進行科學的橫向分類。


  3、評價要素的項目分檔要多,崗級數目也應多於直接生產崗位的崗級數目。


  4、在對治理崗位劃崗歸級後,應對治理崗位崗級統一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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