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階上下限

什么是官階上下限

  官階上下限是指資本主義國家中央銀行對外國貨幣所規定的匯價變動幅度,市場匯價變動維持在這個幅度以內,如超過便須進行幹預。

官階上下限的應用

  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規定:會員外匯市場买進賣出美元價格不得超過金平價上下各1%,其目的在於維持匯價穩定。例如,英鎊美元平價原爲l英鎊合2.4美元,其下限爲2.38美元,上限爲2.42美元。當倫敦市場英鎊美元匯價漲到2.42美元時,英格蘭銀行就按這個價格市場上买進美元,使英磅不致漲到2.42美元上限以上。當英鎊跌到2.38美元時,便按這個價格賣出美元,收進英鎊,使英鎊不致跌到2.38美元下限以下。

  1971年12月,西方“十國集團"在華盛頓達成重新調整匯率的協議,公布有關各國的中心匯率,官價上下限幅度從各1%擴大爲各2.25%。例如,由於美元貶值英鎊美元平價英鎊合2.60571美元,上限爲2.6643美元,下限爲2.5471美元

  官價上下限是固定匯率的產物,但1972年以來,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相繼實行浮動匯率後,上下限已不存在。

  在西歐共同市場六國間,曾繼續實行固定匯率,官價上下限爲各1.25%。1974年1月法國法郎浮動,法郎上下限也不存在。但其他五國貨幣問仍實行固定匯率,仍有上下限幅度的規定。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間訂有貨幣同盟條約,相互間固定匯率上下限爲各l%,比西歐共同市場國家固定匯率上下限幅度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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