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收


一、業務簡介
  我行根據出口銀行托收行)的委托,向進口商(付款人)提示單據,並要求其憑單付款或承兌,並將收到的款項支付給托收行。二、基本操作流程
  1. 進口商在我行通知來單情況後,及時辦理贖單手續。
  2. 進口商向我行提供進出口合同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
  3. 辦理購匯付匯手續。三、爲什么選擇工行
  1. 我行有遍布全國的經營機構,能爲進口商提供滿意的代收服務
  2. 我行保證嚴格按照國際慣例托收行的指示向付款交單
  3. 付款付款後,我行保證按托收行的指示及時對外付匯。四、典型案例
  我行收到托收德意志銀行寄來的單據托收委托書,委托我行以D/P方式向進口商A公司代收進口款項500萬美元。我行對來單及委托書內容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後,通知A公司來單情況,要求其付款贖單。我行對A公司付匯資格審核無誤後,按國家外管規定爲其辦理售匯手續。最後,我行按德意志銀行的指示對外付款,同時放單給A公司。五、客戶關心的主要問題
  1. 問:工行進口商(付款人)交單的條件是什么?
  答:我行作爲代收行是嚴格按照托收行的指示和國際慣例來辦理交單的。若托收行指示D/A方式,則在付款人有效承兌的條件下向付款交單;若托收行指示D/P方式,則在付款人辦妥付款手續的條件下向其交單
  2. 問:工行付款人的付匯審查包括哪些內容?
  答:付款人應具有進出口業務經營權,並在當地外管局發布的對外付匯進口單位名錄內,或持有外管局核準進口付匯備案表;還須對付款人提供的進口合同進口付匯核銷單等文件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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