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鈔



僞鈔

僞鈔是指假的鈔票紙幣

制作

最原始的方法是用掃描器掃描,再用打印機印出來,或用彩色影印機影印。由於大部份打印機和影印機都不支持雙面打印,所以僞鈔通常是用兩張紙印兩邊,然後用膠水粘合。有些僞鈔配上金屬线和假浮水印,增加像真度。

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曾經在2001年9月30日親自掃街宣導如何辨識僞鈔,僞鈔氾濫問題的嚴重程度已經到了政府想不注意都難的地步。[1]

僞鈔在市面上流通早已不足爲奇,商家都自備鑑別僞鈔的機具以減少損失;學校注冊時,有老師要求學生在鈔票上籤名;連從提款機領出來的錢都得擔心是否夾雜僞鈔;甚至婚禮收禮金時還得提防有人送來不小心拿到的僞鈔。

僞鈔氾濫不僅危及國內經濟,更是影響人民生計。景氣差,賺錢已經不容易,若還收到僞鈔,更是讓民衆荷包縮水。杜絕僞鈔氾濫,政府光是宣導民衆留意僞鈔還不夠,更要正視問題,提出解決對策,解除民衆收到假鈔的恐懼。

分辨

真鈔通常有以下特點,而僞鈔卻通常沒有

用凹版印刷, 故有凹凸感

有防僞线(舊式的是一條,新式鈔票用开窗式防僞线)

在紫外光下顯示出螢光圖案

有層次感的水印

每張鈔票上的編號是獨一無二(通常很多僞鈔是用同一張真鈔印出來的)

紙質不反光

用光學油墨印刷,所以在不同角度會顯示不同顏色的圖案(舊的沒有)

然而,隨着印刷技術提升,僞鈔亦可出現上述防僞特徵。2007年三月,香港發現大量面值1000港元的超高質僞鈔,不但能通過一般紫外光檢查,其金屬线和水印亦極像真鈔,部分銀行亦誤以將僞鈔當成真,消息公布後,香港多間食肆拒收僞鈔所冒充的年份鈔元,銀行亦要回收該批紙幣

問題和影響

大量僞鈔流通可能導致經濟問題,例如通脹。

交易中收到僞鈔者會損失僞鈔所標面值的金錢。

法例

世界上所有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均禁止任何人制造和使用僞鈔。在香港,“刑事罪行條例”列明最高刑罰是入獄14年。在中國大陸,制造僞鈔最高可判死刑。

中國的宋朝开始發行正式紙幣,僞鈔也开始湧現,宋高宗紹興32年制定“僞造會子法”,涉案犯人處斬,舉報者有賞。

中華民國刑法第2編分則第12章爲造貨幣罪,第195條(僞造變造通貨、幣券罪)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僞造、變造通用之貨幣紙幣銀行券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並科罰金,其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僞造與變造幣券罪)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僞造、變造幣券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並科罰金(未遂犯罰之)。因而擾亂金融,情節重大者,處死刑,但民國96年(2007年)1月10日起改成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