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法

什么是工廠法
  工廠法是以工業企業作爲一個整體,按企業工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來計算,企業內部不允許重復計算,不能把企業內部各個車間產的成果相加。如棉紡織印染聯合廠,既生產棉紗、棉布,又生產印染布,這個廠的總產值只能計算紗的商品量、棉布商品量和印染廠生產量價值,本廠自用紗和自用布的價值,均不計算工業總產值。
  工業產出(總產值)的計算公式:工業產出=成品價值±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結存差額+工業作業價值
  對工業部門計算總產出,通常採用“工廠法”,以生產經營單位爲主體進行計算。另外,輕重工業總產值的劃分也是按“工廠法”計算的,即一個工業企業在正常情況下生產的主要產品的性質屬於輕工業,則該企業的全部總產值作爲輕工業總產值;一個工業企業生產的主要產品的性質屬於重工業,則該企業的全部總產值作爲重工業總產值。
工廠法的原則
  用“工廠法”計算工業產出,應遵循的原則:
  1、必須是單位工業生產活動成果,單位內非工業生產活動如建築、農業等成果不能計入。
  2、必須是本期內工業生產活動成果,即本期內生產的工業產品工業作業,非本期的成果不能計入。
  3、必須是單位工業生產的最終成果,即本期內在單位內不再進行加工最終產品單位內不允許產品價值的重復計算。
相關條目 生產法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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