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 company domicile
  公司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通常是公司發出指令的業務中樞機構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章程載明的地點,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具有公示效力。公司住所記載於公司章程,才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注冊登記的必要事項之一。公司住所變更必須履行法定的變更登記手續,否則不得對抗第三人。
  公司主要辦事機構一般是指公司董事會等重要機構,因爲董事會是公司經營管理決策機構,對外代表公司的。公司可以建立多處生產、營業場所,但是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公司住所只能有一個,並且這個公司住所應當是在爲其登記公司登記機關的轄區內。
  要規定公司住所,最基本的理由就是在任何時候都能找到這家公司。從法律上來看,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一是作爲法律文書的送達處所;二是作爲訴訟管轄的根據;三是在一定意義上是公司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法定場所。比如,稅務機關送達稅務方面的文書,必須有一個可以送達的處所;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供股東查閱,應當置備於公司住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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