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受取得

什么是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原始取得”的對稱。通過一定法律行爲或其他法律事實,從原所有人那裏受讓所有權所有權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賣、互易、贈與、繼承、遺贈、消費借貸等。在繼受取得中,所有權移轉時間因標的物的性質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時起移轉,動產所有權交付或移轉佔有時移轉。土地使用權等他物權和知識產權也可以通過繼受取得方式取得。

繼受取得的根據

买賣合同

  民事主體雙方達成協議,出賣人一方將出賣財產交給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項財產並支付價款。通過买賣,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屬出賣人的財產所有權

  ②贈與、互易

  贈與人自愿將其財產無償轉移給受贈人,一方以金錢之外的某種財產與他方的財產相互交換,也可導致所有權的移轉。

  ③繼承遺產

  繼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取得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④接受遺贈

  自然人、集體組織或者國家作爲受遺贈人,按照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遺贈的指定,取得遺贈的財產

  ⑤其他合法原因

熱門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