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人身保險



簡易人身保險

簡易人身保險(Industrial Life Assurance)

  一種小額的兩全人壽保險,其有固定的保險期限,兼有保險儲蓄的雙重性質,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因病或者意外傷害事故以致傷殘或死亡,或者保險期滿繼續生存,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規定承擔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的責任。簡易人身保險保險費交滿一定年限,保險人可憑保險單向保險借款,也可申請中途退保,領取保險合同載明的退保金。簡易人身保險的特點在於:(1)保險人可免予檢查身體;(2)保險金額的年齡分期計算;(3)保險費有固定數目,可按月繳付;(4)保險期限固定分爲5年、10年、20年不等;(5)可多份投保。簡易人身保險適用於工薪收入較低的階層,是我國恢復人身保險業務時开設最早的險種。

  本術語解釋僅供參考,具體情況,請詳見各保險公司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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